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5〕77号
发文日期:2025-10-31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抓好组织实施。 

 

                               202510月31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我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

各中小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校本课程,同时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亲情教育、挫折教育等,确保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强化各学科育人功能,在教学过程中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开齐开足上好体育、音乐、美术、劳动课等,开展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晒课表”活动;严格落实“双减”要求,加强睡眠管理、作业管理和考试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创新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路径

坚持五育并举,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育人全过程,多举措落实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要求,持续深化体教融合,让每位学生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积极搭建各类赛事活动,引导学生在沉浸式体验中增强心理素质。优化课后服务内容和方式,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项兴趣类或社团拓展类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三、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学校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全面建立“一人一策”学生成长档案;同时加强数据信息保密管理。建立班级、年级、学校、家庭心理健康四级预警网络,重点关注学生是否遭遇重大变故、重大挫折及出现明显异常等情况,对预警学生及时采取干预措施;教师要经常深入了解学生,构建友好、信赖的共情关系,全面掌握学生亲子关系、家庭变故、人际矛盾、行为异常等动态信息,实现重点预警人群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四、健全心理健康干预体系

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完善青少年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及社会工作站,建立健全心理健康辅导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用好12355、12356、12338等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助力心理问题化解。要对心理健康服务内容、频次、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健全心理辅导室值班、预约、面谈、转介、追踪和反馈等制度。要组织专门队伍,公布心理援助电话、网络预约专线等服务通道,为不同年龄、不同需求的人群提供“直通车”心理咨询服务,切实做好危机前、危机中和危机后的积极干预。〔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五、做好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各校要健全完善学生在校发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学生因心理问题在校发生意外事件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配合当地政法委、公安、教育等部门迅速开展调查,明确责任,及时处理。属地政府要第一时间成立事件处置工作组,妥善处理相关事宜。针对可能出现的社会关注和舆情,宣传、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回应,对在网上进行恶意炒作者,属地及相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处置,合力做好工作。〔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六、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婚姻登记机构应积极开展婚前辅导教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构开设结婚登记相关课程,引导适婚青年增强婚恋观、家庭观、责任观,力争到2026年,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构全部设立婚姻辅导室。组织实施好《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加强家长培训。在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场所推动成立家长学校,定期配送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等课程,帮助家长了解孩子成长特点和规律,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为营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赋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七、完善家校协同干预机制

建立常态化的家访制度,持续推进“万师访万家”双百行动和“万师润万心”活动,每学期对每个家庭至少家访一次;健全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即时通讯软件等家校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积极寻求学生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的有效支持;每年对学生家长开展至少一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对入学时就确定患有抑郁症等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应与家长共同商定干预方案,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辅导。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倾向等严重心理危机时,学校应及时协助家长送医诊治,并由专业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复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妇联〕

八、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健全卫生医疗机构的支持协作机制,持续强化卫生医疗机构与教育部门和各级学校的协同合作,建立定点合作关系,到2026年,县级及以上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或设有精神专科的综合医院)全面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推动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加强对沉迷网络人际交往、游戏等网络迷恋行为学生的心理矫治工作,对留守、贫困、流动、单亲、残疾、丧亲等处境不利的学生给予重点关爱,为遭受校园欺凌和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情感困境等情况的学生,提供及时心理干预。〔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九、净化社会育人环境

深入开展青少年图书、音像等出版物清理整顿,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大网络有害信息、网络游戏沉迷、不良网络行为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打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清朗社会文化及良好网络生态。建立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不得在学校周边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和酒吧、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建立健全数据监测反馈机制

公安、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网络平台的监测,发现学生通过网络讨论自杀方法等信息时,应及时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反馈,及时运用技术手段协助学校寻找失联学生,为挽救生命做出最大努力。〔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十一、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

教育、人社部门要指导所属学校在编制总量内,统筹合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原则上按照师生比1:800配备专职教师,超过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应采取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配备,且至少配备1名专职教师。办学规模低于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应通过其他学校对口援助、教师交流轮岗等多种方式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确保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面覆盖。特殊教育机构也要相应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随缺随补,新调岗的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必须接受岗前技能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照班主任管理,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区(市)教研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十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

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对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开展不少于40个学时的专业系统培训,对所有辅导员、班主任每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000人次的教师心理辅导能力培训。以前期培养的全市心理健康骨干教师队伍为基础,力争每个区(市)建成一支心理健康骨干和应急师资队伍。将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纳入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主任培训和新教师入职培训。每3年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师推选展示活动。同时,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加强对有心理异常行为教师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责任单位:市委社工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十三、建设高水平心理援助队伍

统筹政法、卫健、团委等部门人才资源,招募医务人员、专家学者、学校教师、社会工作者等具备资质的人员,组建一支高水平的学生心理援助志愿者服务团队;建立心理专家联系学校制度,定期为学校开展科普宣传、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心理疏导等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社工部、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十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工作

针对学生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和危害学生健康的重点心理问题,开展生物、心理、社会因素综合研究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识别与干预研究,推广应用效果明确的心理干预技术和方法。定期开展全市范围的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活动,举行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选、优秀辅导案例评选;每年立项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省、市级科研课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科研项目研究及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社科联〕

十五、倡导心理健康教育公益行动

红十字会、民政、文明办、卫健、共青团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心理咨询工作志愿者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心理健康宣传、讲座、心理危机干预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探索在社区设立家长学校、心理健康辅导站、社会工作站等社区心理服务机构,面向儿童青少年、家长开展心理健康服务。鼓励各类心理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公益慈善组织等发挥专业优势,为学生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团市委〕

十六、夯实基础保障

各地财政应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各学校要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心理健康教育,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效益的考核,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有效开展。鼓励各种社会资源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十七、加强宣传引导

宣传、教育、文广旅等部门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动漫等传播形式,广泛运用门户网站等传播平台,组织创作、播出一批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应有效管理和规范心理危机事件的宣传报道,加强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舆情管控,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回应,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十八、强化督导评估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将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和保障工作纳入对区(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纳入文明校园创建等工作内容,纳入学校办学质量年终评定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