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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7/2025-22844 发文机关: 市公安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成文日期: 2025-11-1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7/2025-22844
发文机关: 市公安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成文日期: 2025-11-1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胡明娥、周庆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红绿灯工作时间的建议》《关于进一步优化的中心城区交通信号指挥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优化红绿灯工作时间的建议的回复

实施分时段红绿灯智能管控系统方面。在凌晨12点至凌晨5点将红绿灯切换为闪烁黄灯模式或者直接关闭红绿灯,虽然能有效减少车辆等待时间、节约电力资源。但部分驾驶员在通过黄闪灯或者无红绿灯的路口时,往往会在未仔细观察道路情况下不减速通过,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我市近几年的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数据,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发生事故的概率是安装了信号灯路口的139%,特别是夜间驾驶员视线不佳、心理大意,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结合城市区域特点进行差异化设置方面。为提升夜间道路通行效率,我单位针对夜间22:00-6:00时段车辆较少的情况,已将市区85个信号灯路口设置成夜间通行模式,在确保行人安全过街时间的前提下,缩短信号灯周期,最大限度的压缩了车辆等待时间,减少了无车空等信号的现象,实现了路口通行效率的最优化。

加强宣传引导与交通安全教育方面。我单位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和新媒体都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络,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政策、信息等均及时对外发布。同时,创新开展了“文明交通金点子”活动,让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自活动开展以来,累计收到市民建议1923条,其中495条建议已被采纳实施,67条建议已转化为便民利民措施。

二、关于进一步优化的中心城区交通信号指挥建议的回复

道路标牌设置方面。根据《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道路,应在适当位置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我市道路分道指示牌设置符合国标要求,但存在部分车道少的道路未安装分道指示牌的情况,下一步我单位将与城投、公路、城管等建设单位沟通,建议在新建或者改造交通设施时将城区道路全部安装上分道指示牌。同时,及时商请园林部门对遮挡道路交通设施的树枝进行修剪,保障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的行车安全。

交通信号灯设置方面。一是设置人行道倒计时读秒增加了行人抢秒通行的风险,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不宜安装人行道倒计时读秒装置。针对部分人流量大的中心城区路口,我单位根据路口人流量变化情况对人行道绿灯时间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行人安全通过。二是经交管部门和城管部门的实地调研,一致认为在路口安装行人等候亭在一定程度上会遮挡机动车驾驶员、行人的视线,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弊大于利,基于上述原因,最终决定暂不安装行人等候亭,待道路条件完善,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再试点安装。三是我市城区道路普遍较窄,多为双向四车道或两车道,相邻两个路口距离较近,车辆通行时间较短。车辆通行效率,路段间安装红绿灯越多,车辆停车等待时间就越长,车辆通行效率就低。经实地走访调研,研究认为胜利路一小、环城路二小、环城路五小等三所学校门口的斑马线不适合安装行人信号灯。下一步我单位将通过增派警力加强疏导,在斑马线路段设置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等措施,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四是我单位多次对交通路林荫路路口进行调研,并征求了相关单位及专家意见,对安装信号灯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进行了充分认证。该路口位于一小后门,每天上下学期间大量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聚集路口,安装红绿灯后会加剧拥堵,导致交通秩序更加混乱。专家建议待附近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设施完善以后,再考虑安装交通信号灯,目前暂不具备安装条件。下一步交管支队将与月湖区政府、教育、城管等单位群商群策,尽早完善一小后门相关交通设施,确保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通行安全。

设置城区车辆速度限制方面,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城区道路设计时速一般在15-60公里/小时之间。鹰潭城区大部分道路比较狭窄、人流量及车流量较大,城市规划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在规划设计道路时速时,综合考虑道路条件、周边环境、交通流量等因素,将城区道路时速确定为30-50公里/小时。根据省公安厅交管总队的相关要求,城区范围内60码以下的超速违法行为不进行抓拍。

联系人及电话:冯佳珂;6441338

 

附: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鹰潭市公安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