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鹰潭市城市管理局编制了《鹰潭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单位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ngtan.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参见本单位编制的《鹰潭市城市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主要办公场所进行查阅,查阅地点:鹰潭市府前路26号;开放时间:9:00-12:0013:30-17:30(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01-6229319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鹰潭市城市管理局对外发布部门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鹰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gtan.gov.cn

2.鹰潭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cgj.yingtan.gov.cn

3.“美丽鹰潭微信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门户上公开的信息,及时更新,进行有效性维护除概况信息、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

属于本单位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自20101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受理时间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 鹰潭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鹰潭市府前路26

联系电话: 0701- 6229319

传真号码: 0701- 6229319

邮政编码: 335001

电子邮箱:ytscgj@163.com

受理时间:90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单位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市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5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单位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单位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单位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理由合理的自审查结束之日起计答复时限。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单位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答复时限

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五)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单位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单位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鹰潭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鹰潭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66603室,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30,联系电话:0701-6229319传真:0701-6229319,邮政编码:335001,电子邮箱:ytscgj@163.com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督查室投诉。

监督电话:0701-6443319  通信地址: 鹰潭市府前路26

邮政编码:335001 

接待投诉时间:9:0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下载: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预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  真


电子信箱


法人或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名称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选填项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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