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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知尽知”政策直通车|科长讲政策】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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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聚焦畜牧产业痛点堵点,出台了《鹰潭市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为推进政策落实和执行,本期“科长讲政策”特邀市农粮局畜牧兽医科洪睿科长解读新政主要内容、补贴标准和申报流程。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目标

国家和省里印发相关规划和意见指明方向。我市畜牧产业处于转型关键期,既面临问题也有机遇。为此,聚焦“稳产能、优结构、提质量、防风险”制定政策。核心目标是按“稳猪、强禽、扩牛羊”思路,到2027年实现“三大突破”:一是产能稳中有升,确保畜禽产品自给、市场供应稳定;二是结构持续优化,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形成协同发展格局;三是产业质效双增,推动全链条升级,为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撑。

二、重点补贴政策解读

(一)关于补贴标准和适用范围

新政补贴政策对接养殖主体需求,覆盖“建场、良种、融资、保险、出栏”环节,全链条扶持、差异化补贴。

1. 新建养殖场补贴。对生猪、牛、羊、家禽养殖主体设梯度补贴标准,鼓励规模化建设,降低前期投入压力。新建年存栏能繁母猪1000头以上养殖场,一次性补100万元,每增500头叠加补50万元,最高200万元;肉牛场年存栏100头以上,按1000元/头补贴;家禽场年存笼5万羽以上,一次性补20万元,每增1万羽再补1万元,最高50万元。

2. 良种补贴。聚焦品种改良,提升畜禽产品品质。在养规模养殖场,新增引进二元母猪的,每头补贴400元;引进纯种母(公)猪的,每头补贴600元,鼓励推广优良生猪品种。规模肉牛养殖场实行“见犊补母”政策,存栏能繁母牛每头补贴1000元,前提是犊牛出生后稳定饲养3个月以上,推动肉牛产业提质增量。

3. 贷款贴息政策。为破解养殖主体融资难题,通过“财农信贷通”为符合条件主体提供最高300万元无担保授信,贷款期限最长5年。对当年用于生产经营的新增贷款,按实际年利率50%贴息,最高贴息利率不超2%,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4. 肉牛保险政策。为降低养殖风险,将肉牛保险养殖户自缴比例由25%降至10%,下降的15%所对应的保费由区(市)财政承担。调整后保费分摊比例为省财政30%、市财政15%、区(市)财政45%、养殖户10%,为养殖提供保障。

5. 生猪出栏补贴。为激励规模养殖场稳定产能,对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按20元/头一次性补贴,出栏越多补贴越多,调动生产积极性。

(二)关于申请主体和具体的实施单位

鹰潭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相关规定且达补贴标准的养殖主体均可申请。为确保政策落地,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实施单位包括市农粮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涉及金融、保险政策,联合鹰潭金融监管分局等单位和机构共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三、补贴申报与资金保障

(一)申报流程

为便捷申报,简化流程,实行“承诺兑现”制,分三步。

第一步,养殖主体向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提交《补贴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第二步,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核查材料真实性与补贴条件;

第三步,初审通过后报市农业农村部门,由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多部门联合审核认定。审核通过后报市政府同意,市财政按程序将补贴资金直拨养殖主体指定账户,实现“一次申报、直达快享”。

(二)资金保障

资金保障方面,除肉牛保险政策外,其他补贴资金由市、区(市)两级财政按3:7比例承担,市级财政已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同一养殖主体同一项目若已享受国家、省、市其他同类财政扶持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补助,确保资金使用高效、规范、透明。

四、热点问题解答

问题一:若养殖场同时符合多项补贴条件,如新建场、引进良种、申请贷款,能否同时申请补贴?

只要养殖主体符合申报要求、项目不重复、佐证材料齐全,就可同时申请。如新建场享建场补贴,引进良种补贴,贷款申请贴息补贴,会按流程审核兑现,确保应享尽享。

问题二:政策执行期限及后续是否调整?

该政策自印发起施行,暂定至2027年12月31日,与我市“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衔接。政策施行一年后将开展专项评估,征求各方意见,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调整部分条款,贴合产业发展需求,保障畜牧业发展。

     养殖主体和广大网友如有疑问或建议,可联系市农粮局畜牧兽医科咨询(电话:0701-6440550),也可通过市农粮局官网留言咨询。

      关联文件: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