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的要求及我市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我们编制了《鹰潭市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的政务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ingt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http://yjglj.yingtan.gov.cn)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鹰潭市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进行查阅,查阅地点:鹰潭市应急管理局;开放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01-6447981。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部门网站(http://yjglj.yingtan.gov.cn/);

“鹰潭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鹰潭应急管理”政务微博;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将自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   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19年1月2日起正式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机构、受理网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鹰潭市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经济大厦D区8楼

受理网址:http://yjglj.yingtan.gov.cn

联系电话:0701-6447981

传真号:   0701-6447981

邮政编码:335000

电子邮箱:ytsyjj@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鹰潭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表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    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先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对该申请将不再予以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申请人应说明理由。本机关将对申请理由进行审查,不合理的将不予处理;理由合理的,自审查结束之日起计答复时限。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鹰潭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D818室,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30,联系电话:0701-6447981,邮政编码:335000,电子邮箱:ytsyjj@163.com。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投诉。

监督电话:0701-6447981

通信地址:鹰潭市应急管理局

邮政编码:335000

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鹰潭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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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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