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8/2025-00886 |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5-02-1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8/2025-00886 |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5-02-1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 围绕“三条主线” 践行“三大行动” 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三条主线,扎实开展“清源行动、药剑行动、强基行动”三大行动,全面推行“网格化、智慧化、分级化”综合监管模式,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药品监管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一、构建“三化”监管体系,精准高效防控药品安全风险
1.“网格化”落实监管责任。按行政区划将全市43个乡镇(街道)划分为一级网格、481个行政村(社区)划分为二级网格,每个网格都合理配置1名网格监管人员、1名药品安全协管员、1名药品安全信息员,以确保监管无死角、安全有保障。
2.“智慧化”提高监管效能。依托“数智一体化”市场监管平台APP和专用移动执法终端,使用统一制定的现场检查记录模板,开展“两品一械”经营和使用单位常态化全覆盖监督检查。深挖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背后的风险苗头,召开全市药品安全风险会商会6次,对发现的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
3.“分级化”实现精准监管。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企业电子信用档案,按风险级别实施差异化监管。2024年,共检查“两品一械”经营和使用单位240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251人次,不断净化市场环境。
二、深化协同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行为
1.畅通协同机制。加强与卫生健康、医保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信息共享、综合监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印发《鹰潭市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认定工作制度》,与公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有效提升案件侦办效率。
2.凝聚治理合力。全市系统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2024年,共立案查处“两品一械”案件357起,大案要案4起,1起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5起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依法公开发布信息和典型案例共40余条。
3.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制定印发《“两品一械”经营主体安全预防性合规指引》,组织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宣贯培训暨整治动员会。开展“身边最美药师”评选活动,推进“妆安行动”化妆品标准化商店建设工作,强化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推进药品监管现代化
1.监管责任进一步夯实。坚持高位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优化组建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全市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局、区(市)局、分局三级药品监管职责,通过定网格、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流程,将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对基层药品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制定印发《鹰潭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定期采取“理论+实训”“业务能力大比武”等方式,组织业务培训和交叉检查,促进全市执法标准的统一。基层分局查办或移送案源,占比达56%。
3.共治格局进一步筑牢。与医保、行政审批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和引导药品零售快速规范发展的通知》,2024年全市医药行业营收63.62亿元,同比增长20.5%。与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发布《关于落实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全品种追溯工作的通知》,“三医”联动实现有效贯通,在全省率先完成医疗机构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与公安、教育部门联合开展防止青少年药物滥用药品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下一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不断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以更强干劲、更实举措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药品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