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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1/2025-01009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5-02-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1/2025-01009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5-02-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5年度鹰潭市市本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公告

鹰潭市市本级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就业见习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提升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能力,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9号)省人社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2024〕19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度鹰潭市市本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工作

一、募集范围

市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或符合见习单位认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募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12月31日集中募集时间为2025219日228日。集中募集岗位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宣传发布,以便更好招募见习学员。

三、募集要求

(一)见习单位认定条件

1.辖区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合法运营;

2.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见习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并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承诺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具体岗位数量根据各单位要求),并接收至少1人见习。提供的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

4.有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有完备的见习计划;

5.能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不低于每年每人200元的单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见习对象范围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和缴纳社会保险。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

1.已认定为见习单位的,填报《见习岗位申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未认定为见习单位的,除《见习岗位申表》外,还需同步提交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附件1)

1)线上申请渠道:通过见习惠赣·江西省就业见习服务平台ttps://zwfw.rst.jiangxi.gov.cn/jxjycyfw/jxhg/index.html#/),提交见习单位认定申请。

2)线下申请渠道:前往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交见习单位认定申请。

3)所需材料:

A.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B.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定登记证书材料;

C.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D.《见习单位申请表》、《见习岗位申请表》。

(二)审核

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评估。经评估,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自愿开展见习活动的用人单位,根据市本级就业资金总量和见习工作实际需要予以确定。就业见习单位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应先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经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批后,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见习惠赣”自行发布岗位,见习单位招募未经审批的见习人员,不得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三)公示

对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四)确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并对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挂牌。

(五)退出

见习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经核实确认后,予以退出;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年内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和接收的见习人员未达到最低标准;

2.有严重违反就业见习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3.有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4.有其他经营违法行为。

、见习补贴申领

(一)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吸纳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单位每月20-22日通“见习惠赣”平台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上月就业见习补贴,并提交如下材料:见习人员名单、单位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转账流水、见习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单(新增见习人员需提供)。

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鹰潭中心城区为1870/月)的80%,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联系电话07016275393

(附件)2025年度鹰潭市市本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docx

 

 

 

 

鹰潭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