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国防奉献激励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5〕16号2025年02月19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适应征兵工作形势任务变化,进一步激发大学毕业生参军热情,提高征兵工作质效,经市政府、军分区研究决定,对2019年出台的《鹰潭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征兵工作的意见》(鹰府办发〔2019〕11号)中设立的“国防奉献激励金”发放办法予以调整。
将原办法中“从2019年起,在应享受的优待金基础上,给予当年从鹰潭市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含直招士官、女兵)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高校新生(含女兵)每人一次性奖励0.5万元”调整为“从2025年5月1日起,在应享受的优待金基础上,给予当年从鹰潭市入伍的专科毕业生(含直招军士和女兵)每人一次性奖励1.5万元,本科毕业生(含直招军士和女兵)每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
2025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