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8/2025-00672 |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5-02-0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8/2025-00672 |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5-02-0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信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信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信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信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财政拨款预算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信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鹰潭市信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信江新区市场监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开展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受理市场监管领域举报投诉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
(四)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五)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乡(办)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信江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八)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九)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统筹推进信江新区标准化建设。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制定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等管理工作。组织标准的宣传、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十)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合格评定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药品(含疫苗、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开展对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推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交流合作。
(十四)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五)完成信江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鹰潭市信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下属3个科室(1个业务股,1个综合股,1个办公室)。
本单位编制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2024年年末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信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258.5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为181.55万元,其他收入为77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约10.4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258.55万元。
按项目类别分类为:基本支出177.2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0.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3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1.73%。项目支出81.3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6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8.0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227.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7.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为5.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8.69万元。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9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3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81.55万元,按项目类别分类为:基本支出177.2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0.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3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1.73%。项目支出4.3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32万元。项目支出金额与上年一致。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50.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7.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为5.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8.69万元。较上年增加21.11%。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60.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3.62万元,较上年增加11.91%。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1名,运行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为4.3万元,其中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服务预算2.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执法车辆2辆车在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鹰潭市信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8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2万元。具体项目如下:食安城市创建食品抽验经费项目4.32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77万元。其中食安城市创建食品抽验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如下:1.项目概述: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区创建工作,强化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研究和排查防控,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抽查和监管,开展创建宣传、完善食品快速检测体系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化解风险,保障群众食品安全。项目金额4.32万元。 2.实施主体、方案和周期:主体是鹰潭市信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方案为结合“守查保”、“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同时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监管信息交流;项目周期为一年期限。 3.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是按任务数要求完成食品抽检批次,质量指标是食安城市创建抽检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良好,成本指标是该项目总金额控制在4.32万以内,时效指标是年底之前完成食安城市创建抽检任务,社会效益指标是食安城市创建抽检水平逐年提高;满意度指标是持续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信心,增强群众满意度。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信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万元。与上年基本一致。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计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接待费0.7万元,与上年基本一致。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第三部分 鹰潭市信江新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十二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管理方面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1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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