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目标 砥砺前行 全力保障我市交通高质量发展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二○二四年工作综述
2024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锚定主责主业进行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以“五个建队”为总体思路,“十件大事”为发展路径,进一步推动市局党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道路运政、公路治超、水上执法、工程质监”四大主责主业发展成色更足、特色更浓、亮点更显。
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积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深融互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各支部通过主题党日、专题辅导、线上公众号学习等形式,确保会议精神深入人心。通过严格落实组织制度,开展主题活动,组织党纪学习教育,为基层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聚焦重点突出问题,制定防控措施,提升整治效能。以“鹰为有你,大道通途”为党建总品牌,构建“1+5”党建品牌矩阵,促进党建品牌与队伍建设深度融合,推进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守正创新,干事创业激发新动能
加强执法技能培训,通过邀请法律顾问进行现场授课、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及执法技能全员轮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四基四化”建设要求,设立警示教育室,在处理违法行为后,要求相关人员在此接受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全面推广“说理式”执法。把握执法机构向社会服务转型机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全力打造执法站所+服务区+道班多功能综合性的基层执法站所新样板。汽车维修行业专项治理取得新突破,对辖区内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彻底排查,坚决取缔不符合开业条件的企业。
坚持执法为民,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
坚持执法为民原则,着力规范涉企执法和监管行为,推动服务型执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在执法监督规范化方面,出台了《鹰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化实施方案》,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措施。创新性地建立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骨干人才库及社会监督员制度,选拔执法骨干并选聘社会监督员,发挥社会监督“特殊视角”作用。在信用监管监督方面,推出“处罚即告知、到期即提醒、需要即帮助”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积极发挥信用监管的正向激励和联合惩戒作用。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面,支队通过自查自纠、专项监督等方式,对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等问题进行摸排,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在重点区域为民解忧方面,紧盯高铁北站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喊客拉客、非法营运、停车乱”等问题,规范网约车上客区,助力旅客温馨出行。
坚持严抓细管,执法效能取得新突破
坚持严抓细管,全面提升四大主责主业执法效能,构筑坚实的交通安全防线。加大道路运输执法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治理了“两客一危一货”、出租车经营乱象等突出问题。全力推进公路治超工作。在保障公路运输方面,路政执法人员充分发挥“一路多方”协作机制,确保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在治超方面,执法人员优化超限超载治理措施,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共现场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10辆次,卸载货物2390.65吨,非现场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89辆次。加强水上执法各项职能落实,特别是在汛期、重要节假日、重点水域和“三类重点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督促景区运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坚持居安思危,安全稳定筑牢“压舱石”
积极推动安全治理模式逐步向事前预防转变,通过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落实工作职责,加强企业(项目)走访,督促企业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做好源头治超执法工作。强化重点时段安全检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积极实施“三个一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定《鹰潭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方案》,全面压实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和运输企业的安全责任,确保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执法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坚持争先创优,推进发展提质效
2024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被评为2024年度全省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在“智慧治超”方面构建了新格局,全市范围内实施全域一体化管理,在公路重要卡口建设了15个不停车检测点、1个市级指挥中心和3个综合服务中心,其中,鹰潭“智慧治超”案例入选全省6个典型案例之一,并入选全国公路治超典型案例。同时,在省级治超综合管理平台的基础上,研发了“鹰潭市智慧货运车辆超限治理综合管理平台”,该平台不仅纵向与省治超综合管理平台和市“智慧大脑”对接,还横向与交警数据实现了有效整合。积极探索“非现执法、非诉执行”的新渠道,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非诉执行框架协议,针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现了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的有效衔接,打通了交通行政执法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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