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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单位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府前路24号

联系电话:0701-6231779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计划;指导、监督、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二)依法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因开发土地和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等执法权;以及其他污染防治执法权和生态保护执法权。(三)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执法稽查、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四)负责全市重大、跨行政区域及上级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生态环境保护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具体负责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指导全市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全市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五)承担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并对贵溪、余江管理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置工作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工作。(六)负责市本级环境执法信息化管理工作,具体承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移动执法、“12369”举报平台、“一厂一档”管理等工作。(七)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区(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执行工作,监督贵溪、余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行政处罚工作。(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