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鹰潭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拟定的《鹰潭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3月26日(1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于3月27日前反馈至鹰潭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科。

联系电话:0701-6231709

联系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府前路24号

联系邮箱:ythwhbgs@163.com

附件:鹰潭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xlsx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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