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区人民法院、市消保委:高效化解一起消费纠纷
近期,月湖区人民法院携手市消保委高效化解一起消费纠纷,这是市消保委首例支持消费者诉讼案。
2024年11月18日,廖女士向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在市某美容馆支付的诚意金,未按照约定退还。接诉后,市消保委迅速展开调查,希望通过协调解决该纠纷,但始终未果,遂决定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市消保委向月湖区人民法院提供相关调查情况,就该案提出消保委观点,并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月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找到廖女士了解具体诉求,并至市某美容馆送达案件材料,寻求消费者诉求的争议焦点,于3月6日依法组织调解,市消保委、月湖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应邀参与,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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