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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2/2025-01212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区域和国土空间规划 成文日期: 2025-03-0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2/2025-01212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区域和国土空间规划
成文日期: 2025-03-0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中心城区城南编制单元(CNPQ)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第一章 总则

1、规划背景

为落实《鹰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要求,对城南片区原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整合及调整,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呼应发展政策与发展背景的调整,进一步推进和有效引导城南片区更新改造,落实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促进土地高效利用和城市功能提升,特结合《鹰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按新的技术标准编制《鹰潭市中心城区城南编制单元(CNPQ)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本次详细规划研究范围为浙赣铁路以南,鹰厦铁路以西,白露河以东,云芯路以北区域,面积为593.85公顷;规划范围为研究范围内城镇开发边以内的用地,面积为553.62公顷(城镇开发边界为2024年12月更新版)。

3、规划原则

(1)人民为中心原则。

(2)实事求是原则。

(3)高标长效原则。

(4)弹性规划原则。

4、规划依据

(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4)《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

6)《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7)《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8)《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CJJ37-2012);

9)《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10)《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1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1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2014);

13)《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50853-2013);

14)《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51098-2015);

1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1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

17)《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

18)《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

19)《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

20)《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

21)《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

22)《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GB50442(修订)》;

23)《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2021.07);

2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11)。

(2)地方性文件

1)《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2)《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7年);

3)《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年);

4)《江西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版)》;

6)《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2022.08);

7)《江西省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23.08);

8)《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08);

(3)上位及相关规划

1)《鹰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鹰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延续调整方案;

3)《鹰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

4)《鹰潭市月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5)《鹰潭市南站北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6)《鹰潭市高桥居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7)《鹰潭市龙虎山大道延伸两侧片区控制性规划》;

8)《鹰潭市燃气专项规划(2018-2035年)》;

9)《鹰潭市电力设施专项规划》;

10)《鹰潭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11)《鹰潭市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 (2017-2030 年)》;

12)《鹰潭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13)《鹰潭市中心城区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0年)》;

14)《鹰潭市义务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

15)国家、省、市颁布的其他相关法律、技术标准。


第二章 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鹰南商业中心,各类配套设施齐全的生态宜居高地。

规划目标:立足现有的白露河以及东川河生态资源环境,中铁十一局等工业及研学文化背景,充分利用城南片区的交通、区位优势,将城南片区建设成为功能复合的宜居、乐活、宜游城市新区。


第三章 功能结构

1、用地布局

规划区内总用地面积553.62公顷,规划居住人口5.0万人。

居住用地227.47公顷,占总用地的41.09%,其中商住混合用地的9.19公顷,占总用地的1.6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9.71公顷,占总用地的10.79%;

商业服务业用地35.17公顷,占总用地的6.35%;

交通运输用地115.76公顷,占总用地的20.91%;

公用设施用地12.37公顷,占总用地的2.23%;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53.90公顷,占总用地的9.74%;

特殊用地2.86公顷,占总用地的0.52%。

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变化量

大类

小类

用地面积(hm²)

占比

用地面积(hm²)

占比

01

耕地

32.81

5.93%

0

0.00%

-35

0101

水田

9.96

1.80%

0

0.00%

-11.32

0102

旱地

22.85

4.13%

0

0.00%

-23.68

03

林地

15.87

2.87%

0

0.00%

-16.44

0301

乔木林地

2.81

0.51%

0

0.00%

-2.94

0301

灌木林地

0.48

0.09%

0

0.00%

-0.58

0304

其他林地

12.58

2.27%

0

0.00%

-12.92

04

草地

5.19

0.94%

0

0.00%

-3.85

0403

其他草地

5.19

0.94%

0

0.00%

-3.85

05

湿地

0.06

0.01%

0

0.00%

-0.06

0506

内陆滩涂

0.06

0.01%

0

0.00%

-0.06

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1.40

0.25%

0

0.00%

-1.34

0601

农村道路

1.33

0.24%

0

0.00%

-1.27

0603

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0.07

0.01%

0

0.00%

-0.07

07

居住用地

190.85

34.47%

227.47

41.09%

36.62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143.30

25.88%

203.04

36.67%

59.74

0701&0901

商住综合用地

0.00

0.00%

9.19

1.66%

9.19

0702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0

0.00%

2.64

0.48%

2.64

0703

农村宅基地

47.55

8.59%

12.6

2.28%

-34.95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61.67

11.14%

59.71

10.79%

-1.96

0801

机关团体用地

12.07

2.18%

4.31

0.78%

-7.76

0803

文化用地

0.00

0.00%

0.56

0.10%

0.56

0804

教育用地

16.08

2.90%

17.37

3.14%

1.29

0805

体育设施用地

24.35

4.40%

24.35

4.40%

0

0806

医疗卫生用地

1.52

0.27%

1.52

0.27%

0

0807

社会福利用地

7.65

1.38%

11.60

2.10%

3.95

09

商业服务业用地

50.14

9.06%

35.17

6.35%

-14.97

0901

商业用地

50.14

9.06%

30.97

5.59%

-19.17

0902

商务金融用地

0.00

0.00%

3.46

0.62%

3.46

0903

娱乐康体用地

0.00

0.00%

0.74

0.13%

0.74

10

工矿用地

16.83

3.04%

0

0.00%

-16.83

1001

工业用地

16.83

3.04%

0

0.00%

-16.83

1002

采矿用地

0.00

0.00%

0

0.00%

0

11

仓储用地

59.79

10.80%

39.24

7.09%

-20.55

1102

储备库用地

59.79

10.80%

39.24

7.09%

-20.55

12

交通运输用地

81.04

14.64%

115.76

20.91%

34.61

1201

铁路用地

21.43

3.87%

12.6

2.28%

-8.83

1202

公路用地

3.06

0.55%

0

0.00%

-3.06

1208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6.43

1.16%

7.24

1.31%

0.81

1207

城镇道路用地

50.12

9.05%

9592

17.33%

45.69

120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0.00

0.00%

0

0.00%

0

13

公用设施用地

11.74

2.12%

12.37

2.23%

0.63

1301

供水用地

0.00

0.00%

0

0.00%

0

1302

排水用电

7.24

1.31%

7.54

1.36%

0.3

1303

供电用电

1.92

0.35%

1.83

0.33%

-0.09

1304

供燃气用地

0.00

0.00%

0.55

0.10%

0.55

1309

环卫用地

0.01

0.00%

0.96

0.17%

0.95

1310

消防用地

0.00

0.00%

0.74

0.13%

0.74

1312

水工设施用地

1.75

0.32%

0

0.00%

-1.75

1313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82

0.15%

0.75

0.14%

-0.07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2.10

0.38%

53.9

9.74%

51.8

1401

公园绿地

2.03

0.37%

29.21

5.28%

27.18

1402

防护绿地

0.00

0.00%

22.63

4.09%

22.63

1403

广场用地

0.07

0.01%

2.06

0.37%

1.99

15

特殊用地

3.71

0.67%

2.86

0.52%

-0.85

1501

军事设施用地

2.15

0.39%

2.13

0.38%

-0.02

1503

宗教用地

0.76

0.14%

0.73

0.13%

-0.03

1506

殡葬用地

0.74

0.13%

0

0.00%

-0.74

1507

其他特殊用地

0.06

0.01%

0

0.00%

-0.06

17

陆地水域

16.87

3.05%

7.14

1.29%

-9.62

1701

河流水面

2.07

0.37%

2.02

0.36%

0

1703

水库水面

7.49

1.35%

2.6

0.47%

-4.89

1704

坑塘水面

6.98

1.26%

2.52

0.46%

-4.4

1705

沟渠

0.33

0.06%

0

0.00%

-0.33

23

其他用地

3.55

0.64%

0

0.00%

-3.55

2301

空闲地

2.29

0.41%

0

0.00%

-2.29

2307

裸岩石砾地

1.26

0.23%

0

0.00%

-1.26

合计

553.62

100.00%

553.62

100.00%

0


2、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四轴三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心:依托体育馆、鹰潭第九小学、鹰潭第三医院、鹰潭八中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城南片区公共服务中心,为整个片区提供行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四轴: 依托龙虎山大道、G320 大道形成南北向城市景观轴、展示城市形象,彰显城市魅力;以天洁大道、南站路打造城市发展轴,连接各功能组团,带动片区联动发展。

三组团:即综合服务组团、北部居住组团、南部居住组团三个功能组团。

1.综合服务组团:该组团是片区的行政中心,教育中心;安排居住、公共服务功能,使之成为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的现代化综合服务组团。面积约251.56公顷。

2.北部居住组团:围绕鹰潭战备材料基地、打造以工业遗产为主题的综合公园、依托东川河两岸打造鹰潭城市形象重点展示空间,建设连续的滨河公园带,打造魅力城南夜景工程,推动棚户区改造,以居住为主的综合片区,保留新建楼盘,北部整片开发,同时配置教育、文体、公共绿地等用地,形成以居住为主的综合片区。面积约为177.54公顷。

3.南部居住组团:整合城中村,优化组团环境,新建住宅、商业主要沿龙虎山大道布置,东部依托新建的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月湖颐养院、精神病院、儿童/老年人福利院等设施,致力于打造公共服务复合区。西部现状为中储粮库区,紧靠东边物流园区,未来主要联动物流园片区,建设方便快捷高效的现代物流集群,面积约124.52公顷。


第四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 总规模控制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9.71公顷,占总用地的 10.79%。

2、 机关团体用地

规划区行机关团体用地4.31公顷,占总用地0.78%。主要有鹰潭市交警支队、民防局、鹰潭铁路刑侦大队等现状保留办公用地。

3、 文化用地

规划文化用地0.56公顷,占总用地0.10%。规划区内文化设施划按街道级和社区级进行划分。街道级和社区级文化设施分别结合15分钟生活圈居住服务中心和5分钟生活圈居住服务中心联合布置,以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文化活动需求。

4、 教育用地

规划教育用地17.37公顷,占总用地3.14%,包括中小学用地、幼儿园用地。

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及周边城市标准,同时综合考虑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下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逐步放开都基础教育设施千人指标的影响,在《鹰潭市城区基础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1-2020)》确定的千人指标基础上较大幅度提升标准。确定千人指标学生数为小学 90人/千人、初中45人/千人。

根据《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参考《鹰潭市城区基础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1-2020)》确定学校规模标准,预测小学学生总数4500人,初中学生总数2250人。

综合考虑基础教育设施集中度及服务半径,规划保留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鹰潭八中;规划保留2所小学:市第九小学、嘉鹰湖畔居小学,小学、初中基本可以满足规划区学生入学需求。

5、 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24.3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4.40%。规划保留现状市体院馆,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及全民健身中心分别结合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服务中心进行布置。

6、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52公顷,占总用地0.27%。主要为现状保留的鹰潭市第三医院,按照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控制要求进行配置,主要为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的居民提供社区医疗服务。

7、 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社会福利用地11.60公顷,占总用地2.10%。保留现状为月湖颐养园,林安智慧商贸城东侧,并新增儿童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精神病院各1处;于华盛星东方东侧新建1处街道级养老院。


第五章 建筑高度控制

地块建筑高度控制与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相关,并应重点考虑城市整体空间形态塑造和自然景观保护等城市设计要求,原则上划分为15米、27 米、54米和80米共4个高度分区。

1、一级高度分区主要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及供应设施、环卫设施、社会停车场、消防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限高15米;

2、二级高度分区主要为高品质居住用地、文化活动设施用地、中小学用地、体育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以及部分二类住宅用地、商住混合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商业设施用地,是规划区内主要的高度控制分区;

4、三级高度分区主要为部分二类住宅用地、安置小区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在规划区内分散布局,建筑限高54米;

5、四级高度分区主要为主要为小桥村棚改、碧海蓝天、中储粮鹰潭直属库等地块,在规划区内分散布局,建筑限高80米。


第六章 道路系统规划

1、对外交通 

规划区内对外交通南北向主要依靠龙虎山大道与南站路与老城区联系;通过G320、天洁大道与高新区、物流园区联系。

2、道路网布局

规划城镇道路用地面积为95.92公顷,占比17.33%;规划道路总长度31.47公里,规划区道路网密度5.63公里/平方公里。

主干路:满足城市跨组团联系需求以及片区内各板块之间联系需求。规划形成“两横两纵”的主干路系统,“两横”为天洁大道(一块板40米)、320国道(四块板55米);“两纵”为龙虎山大道(两块板40-60米)、南站路(两块板30-36米)。

3、道路交叉口控制

规划范围道路交叉口采用平面交叉口和分离式立交两种形式,平面交叉口形式包括展宽式信号平交、信号平交和无控平交3 种类型;保持龙虎山大道、南站路与浙赣线;天洁大道、G320与鹰厦线交叉处的现状分离式立交形式。

交叉口道路红线应满足视距三角形要求。交叉口的转弯半径宜按以下要求控制:主干路为20米至25米,次干路为15米至20米,支路为10米至15米。不同等级道路相交时,转弯半径按较低等级道路控制。

主干道与主干道、主干道与次干道、次干道与次干道相交时部分采用交通信号灯控制;支路及以下等级道路与主干道相交、次干道及以下等级道路与快速路相交应采用右进右出交通控制措施;支路与支路采取无控交叉口形式。

4、公共交通规划

规划主要在现有公交线路分布的基础上,契合区域功能结构布局,优化公交线路分布,完善公交场站及公交接驳设施,提升规划区内公交服务水平。

(1)快速交通

根据《鹰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3条快速公交线路通过规划区。

快速公交1/2路:即往返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火车站的快速公交线路,从规划区内沿龙虎山大道通过,在林安智慧商贸城东侧设置有1个公交枢纽站。

快速公交南线:从鹰潭汽车客运西站至鹰东公交综合站,规划区内沿320国道通过,为串联老城片区与月湖新城、余江城区之间的快速通道。

(2)常规交通

规划覆盖规划区范围的常规公交网络,沿城市主、次干路设置。


第七章 城市设计引导和控制

1、目标与原则

城市设计是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引导性手段。因此,城市设计应当反映出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城市形态、城市空间组织和城市设计的基本构想,通过深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能够具体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城市建设活动的有序开展,创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和风貌。

1、对规划区现有物质环境及文化背景要素进行全面整理,创造具有场地特色与精神的高质量的实体环境。

2、突出自然空间特色、场地精神特色与城市物质空间组织的优势,使自然空间、场地精神和城市空间相互交融发展,提高城市整体环境质量。

3、突出精细化设计原则,拒绝粗制滥造,空间塑造需要精细化精雕细琢,建构基本空间秩序,树立高品质、高质量的空间环境品质。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细节设计的引导,创造高品位的城市空间环境;推进领域圈的建设,加强社区的归属感,提高片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2、总体控制

规划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基地,一方面加强城市空间与自然生态绿地的对话与联系,致力于生态宜居城区的建设;另一方面强化城市空间与信江、东湖公园、白鹭公园等互动关系的构建。以滨湖、滨河等开敞空间为生态基准面,加强公共参与性项目开发,构建生态城区脉络,促使城南旧城区涅槃重生。

对能形成规划区总体意向的重要场所进行有效控制,总体意向的形成是通过常规的视点观察城市及城市活动。因此,城市的观景点和形成景观的城市区域是城市设计总体控制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视觉走廊、主景视点、景观轴线、界面、天际线和标志性节点等要素。规划区总体控制的要素包括:龙虎山大道、G320、南站路等主要城市道路景观轴;白露河生态廊道、东川河生态廊道为主体构架的景观轴线及界面;以南站公园及白马公园、月湖岩公园为核心绿地为主景视点的城市观景点;以滨河、鹰潭站南广场等空旷地段边缘所展示的界面及城市天际线;以及市体育馆等区域形成的门户建筑及标志性建筑构成的视觉焦点。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701-6221752

邮箱:yhdjghgbg@163.com

地址:月湖区经济大厦329室

规划公示期限:2025年3月4日-2025年4月3日


附图


01. 区位关系图

02. 与鹰潭市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图

03. 规划结构分析图

04. 土地利用规划图

05.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06. 景观系统规划图

07. 道路系统规划图

08. 综合防灾规划图

09. 四线控制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