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及江西省统一部署要求,我市正式启动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此项工作将依托江西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按照“省里统建、省市共用”原则开展,旨在构建数据要素流通基础体系,推动公共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和价值释放。
根据国家“一个标准、两级架构”的登记体系要求,鹰潭市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强化基础建设:严格遵循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统一赋码标准,实现与国家级、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确保数据资源可追溯、可管理。
完善登记机制:要求直接持有公共数据资源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授权运营数据实施强制登记,并鼓励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企业主动参与数据资源及衍生产品登记。
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平台实现数据资源信息披露与供需精准对接,降低社会用数成本。
此次登记工作的全面铺开,标志着我市在落实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中迈出关键步伐。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优化数据应用场景开发,探索建立数据产品服务体系,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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