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5/2025-02377 |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04-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5/2025-02377 |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04-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鹰潭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过剩项目情况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28号)要求,统筹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升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优化项目布局,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项目,促进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
鹰潭市2024年度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18家,核准经营规模343780吨/年,有效经营规模251801吨/年,实际接受量116949.5046吨,未超过全年有效经营规模量。
鹰潭市18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按区域分,其中贵溪市9家、余江区6家、月湖区3家;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种类分,其中综合类8家、医疗废物类1家、豁免类1家、小微平台1家、废矿物油收集类4家、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类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