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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8/2025-02355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5-04-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8/2025-02355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5-04-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市市场监管局:推进放心消费建设 激发更多消费活力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环境,鹰潭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旨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信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推动放心消费制度化

制定印发《鹰潭市关于开展“放心消费信用承诺”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放心消费信用承诺单位公示标准》《鹰潭市12315热线回访工作实施方案》,电话、短信不满意投诉回访率达到100%;实施“1+N”综合监管,实现监管信息互通、执法联动、风险共治,检查频次降低32%,“无事不扰”比例达100%。

二是推进放心消费协同化

建立旅游市场消费者权益综合保护体系,打造旅游消费“远程调解共享法庭”,开展远程调解37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消费者代表开展消费体察活动,每月开展1起;打造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站,开展消费教育“五进”活动,实现消费维权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

三是创新放心消费多样化

推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制,打造放心消费承诺单位552家,放心消费示范商圈2个、示范街5条、示范村1个。开展食品安全“三小”对标提升行动,全年轮动开展食品“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在全省率先构建食育工作“个十百千万”体系,市政府投入200余万元提升改造1300余家小餐饮,建成食品安全街区(小镇)4个,我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案例入选全国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制止餐饮浪费做法被国家总局列入成果汇编。

四是促进消费维权高效化

发挥12315平台热线作用,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加大ODR企业培育发展力度,夯实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不断探索支持消费领域“集体诉讼、公益诉讼、小额诉讼”维权方法,总结推广“诉调对接”做法和“共享法庭”模式,努力推动形成民事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结合”多元化解工作格局。近日,首例支持消费者诉讼案在月湖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

下一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将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网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