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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5/2025-02397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5-04-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5/2025-02397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5-04-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2025年4月2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28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01-6231706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1

江西海峰铜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白铜合金、黄铜合金及磷铜合金项目(二期)

2025年4月28日

鹰环审〔2025〕1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