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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1/2025-02936 发文机关: 鹰潭市人民政府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5-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1/2025-02936
发文机关: 鹰潭市人民政府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5-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文字解读】鹰潭市江南水厂(花桥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5年5月23日,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鹰潭市江南水厂(花桥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花桥水库)水源地应急预案》)。该预案的出台,对提升鹰潭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居民用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了解掌握预案的主要内容和意义,抓好贯彻落实,现将预案的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年1月24日)、《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1号),减少财产损失,使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我市编制了《(花桥水库)水源地应急预案》。

二、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本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高效、有序地组织预警、控制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提高政府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的主要内容

《(花桥水库)水源地应急预案》共分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对《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件分级、预警分级及启动、预警发布进行总体阐述。

第二部分为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1.指挥架构: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20余个部门参与,下设8个工作组(如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等);现场指挥部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成立,统筹现场处置工作。

2.部门分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污染溯源、应急监测;市水利局调度水利工程拦截或稀释污染物;市卫健委保障居民饮水卫生安全;市公安局实施交通管制,维护治安。其他部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现场指挥、应急处置、督促指导等工作。

第三部分为预防与预警。

1.信息监控。依托水质自动监测站、无人机巡查等,实时监控水质与风险源;通过监测网络,不间断地监控水库中无机物和有机生物指标,根据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加大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频率。

2.预防措施。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3.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相关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停止取水、物资调配等准备。

第四部分为应急处置。

1.“南阳实践”应用。“以空间换时间”,利用拦截坝、导流渠等工程设施控制污染扩散,针对5类典型情景(如危化品泄漏、水华)制定差异化处置方案;

2.应急监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监测方案、设置监测点位(断面)、确定监测频次、组织开展监测,后期形成监测分析报告;

3.供水保障。江南水厂可切换备用水源(信江老取水口)或启动深度处理工艺,必要时调用应急供水车。

第五部分为后期处置。

1.生态修复。贵溪市政府牵头实施污染区域清污、土壤及水体修复。

2.责任追究。跨部门联合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对失职单位或个人依法追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部分为应急保障。

1.资源保障。各级政府为突发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给予有力支持,促进环境应急工作的开展。

2.演练要求。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演练,检验预案可操作性。

第七部分为附则。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生态环境局解释。

解读机构: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解读人:邵逸明

联系电话:0701-6231772

关联文件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江南水厂(花桥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