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8/2025-02959 |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5-05-2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8/2025-02959 |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5-05-2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抵制过度包装 倡导绿色消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端午节消费提示
端午佳节将至,粽子作为传统节令食品已经进入消费高峰期,同时粽子过度包装问题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此,鹰潭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倡导商品经营者适度包装、合规经营,提醒消费者科学选购、绿色消费。
一、科学选购,细辨品质
购买预包装粽子时,仔细核对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许可证编号(SC标识)等信息,不购买“三无”产品。网购粽子要确认卖家资质和用户评价,确保新鲜送达。切勿因华丽的包装而忽视了产品的品质,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
二、关注环保,绿色消费
面对精美的粽子礼盒,要理性消费不冲动,摒弃“面子”心理。过度包装的粽子礼盒,其包装成本往往也高,不仅推高商品价格,还会产生大量垃圾,加剧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消费者应主动选择简约包装,优先购买简易盒装粽子。树立低碳环保、绿色消费的理念,让粽子还原端午文化本质。
三、科学储藏,确保安全
常温粽子:真空包装的常温粽子需存放在阴凉干燥处,开封后应尽快食用;若发现包装破损、胀气或有异味,切勿食用。
冷藏、冷冻粽子:新鲜现制或散装粽子需及时放入冰箱冷藏(0-4℃,保质期1-2天)或冷冻(-18℃,保质期1-2个月)。冷冻粽子食用前需彻底加热,避免食用未熟透的粽子引发肠胃不适。
四、留存凭证,依法维权
鹰潭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粽子过程中应索要并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或因食品引发消费纠纷时,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在消协智慧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请了解这些国家规定为治理过度包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发布了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2023年9月起实施),2022年5月批准发布该标准的第1号修改单(2022年8月15日起实施)。该标准适用于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涵盖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包括茶叶、酒类等,不适用于赠品或非卖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发布了GB 43284—202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生鲜食用农产品》国家强制性标准(2024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包装规则。
(消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