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 市农业农村粮食局 > 决策公开 >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YT0018/2025-02452 发文机关: 市农粮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5-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8/2025-02452
发文机关: 市农粮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5-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冷库安全作业操作明白纸

1.冷库必须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一定要了解冷库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及应急处突、现场处置流程。

2.冷库组装、移动、拆除必须聘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禁止私自操作。

3.冷库周边要常备充足的灭火、救援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防止设备过期。

4.冷库工作过程中,须指定至少1名负责人员定期检查冷库,巡检人员要定期查看冷库显示温度是否在设定范围之内、电线线路是否老化、工作状况是否良好并做好巡查记录。

 5.冷库内要安装必要的信息化监测设备,及时监测库内温度及设备工作状况,防止冷库失温造成货物变质,当故障预警发生时或工作状况不良时,应及时联系冷库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6.日常进出冷库搬运物料,根据工作时间长短,凡工作时间超过10分钟,搬运人员须穿防寒服,戴防寒手套,防止因低温引起感冒或发生冻伤事故。 

 7.进出冷库作业人员在完成搬运作业后,管理人员要清点人数并做好记录,方可关闭库门。

8.冷库内禁止关门作业,如发现冷库门没有关好,管理人员要进库内查看有无工作人员作业并填写记录单,再次确认库内无人的情况下方可关闭冷库。

 9.冷库门口及周边禁止堆放易燃物品,防止造成严重的火灾伤亡事故。

10.冷库管理人员要定时对冷库内、外进行卫生打扫,并且要定期安排人员对冷库进行维修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