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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5/2025-02570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5-05-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5/2025-02570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5-05-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泗沥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6231706

传    真:0701-6231708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泗沥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

江西省鹰潭贵溪市泗沥镇、河潭镇

建设单位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鹰潭供电分公司

环评机构

南昌明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属新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泗沥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泗沥220kV变110kV构架,终点为110kV河桃线28#塔附近,途径鹰潭市贵溪市泗沥镇、河潭镇,线路路径长约为0.9km,其中单回路塔架设0.2km,双回路塔架设0.7km,新建杆塔6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垃圾;采取裸露地面苫盖密目网、运输车辆限速、离开施工场地前先冲洗等;施工车辆减速慢行、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施工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在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等。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导线对地高度及交叉跨越控制距离应严格满足《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相关要求优化设计;选购光洁度高的导线,减少尖端放电;加强管理与电磁辐射知识宣传,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划定项目输电线路保护范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防治措施。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加强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线路周边声环境质量达标。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