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YT0028/2025-03574 |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
|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 2025-07-0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 索 引 号: YT0028/2025-03574 |
|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成文日期: 2025-07-01 |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吴珺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直以来,我局都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切实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局先后出台《鹰潭市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三小”安全治理提升方案》《关于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四查”机制的通知》等文件,部署开展春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全覆盖检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治理、规范经营,推动食品“三小”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二)严格日常监督检查。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健全食品经营单位监管档案。严格审查食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资质,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加强日常巡查,聚焦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校园周边“五毛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抽检频次。
(三)开展规范提升行动。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深入开展小餐饮小食杂小摊贩规范提升行动,组织实施“洗店行动”,做好“三防”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解决全市食品三小“脏乱差”问题。督促食品小摊贩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留存购进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的凭证及其他进货记录,确保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溯、质量可靠、流向可查;在显著位置公示小摊贩备案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落实防蝇、防雨、防尘等设备设施,做到经营场所清洁卫生,食品分类摆放整齐,无混放杂乱现象,不经营过期变质、掺假掺杂等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截至目前累计投入资金157.5万元,改造食品“三小”349家。
(四)强化食安宣传教育。各区(市)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采用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册、监管人员现场讲解等方式到校园进行宣传,通过图文并茂、面对面地与学生沟通、讲解食品安全知识、教学生如何识别“三无”、过期、假劣食品,引导学生不食用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的食品,增强学生对食品安全的认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深入校园周边的商场超市、食杂店、现场制售食品店等,通过上门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食品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其建立完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等制度,要求食品经营者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城管、教育、属地政府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突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专项整治力度,规范一批提升一批,联合城管部门开展对无证食品摊贩的整治力度,形成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格局。
二是开展规范整治。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食品小摊贩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规范经营行为,在检查过程中重点针对“三无” 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发现问题食品及时监督下架、封存,并依法依规进行严格查处,绝不姑息。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师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讲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等内容,增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四是推动社会共治。建立完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发布消费警示提示,警示从业者诚信守法、自律经营,正确引导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中来,对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三无”食品、无证经营等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参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同查,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服务惠民生系列活动,及时了解群众关注重点,共同构建食品安全校园“防火墙”。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付硕增,13507018001
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