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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0/2025-21215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公开信息 成文日期: 2025-08-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0/2025-21215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公开信息
成文日期: 2025-08-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市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统一安排,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2025年6月开始,至2025年12月底结束,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围绕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整治的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强化后续检查,保持监督高压态势,全面提升我市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