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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1/2025-21722 发文机关: 鹰潭市人民政府 文      号: 鹰府字〔2025〕24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2025-09-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YT0001/2025-21722
发文机关: 鹰潭市人民政府
文      号: 鹰府字〔2025〕24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2025-09-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鹰潭市主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2021-2035年)》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鹰潭市主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2021-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鹰潭市主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研究范围为市域,规划范围为鹰潭市主城区,包括月湖区行政辖区,夏埠街道,江北街道、中童镇部分区域。

二、同意《规划》主要内容,包括背景与概况、现状条件与问题识别、规划目标与指标、海绵城市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管控分区与管控指标、海绵城市系统化规划方案、近期建设规划、与其他规划衔接和规划保障等内容。

三、你局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保障水安全为重点,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依照《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与管控指引等内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得到有效落实。

四、本规划一经批准,即为主城区范围内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的,必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

2025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