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林区禁火令的通告

鹰府发〔2025〕6号
发文日期:2025-09-23

当前,已进入森林防火高危时段,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特发此通告

一、禁火时间202510月1日起至20264月30日止。

二、禁火区域全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

三、禁止内容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

(二)禁止在禁火区内吸烟、野炊和玩火

(三)禁止在禁火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

(四)禁止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等

(五)禁止在禁火区内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

四、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区(市)政府(管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并向社会公布。

六、进一步压实林长制“一长两员”防火巡护责任,责任要具体到人、到山头地块,确保巡护全覆盖、无死角。

七、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防灭火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12119森林火警)。

  

202591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