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鹰潭市信江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鹰潭市信江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实施以来,在我市水源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行条例对鹰潭市花桥集中式水源地、部分乡镇水源地、其他信江支流上的水源地存在覆盖不足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条例的适应性和实用性,按照《鹰潭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文件要求,拟对条例进行修改。我局按要求起草了《鹰潭市信江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高文件科学性、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6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4月16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发送至ythjjs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鹰潭市信江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姓名(单位)”。

2.信函邮寄:将书面意见寄送至鹰潭市月湖区府前路24号鹰潭市生态环境局711室,信封请注明“《鹰潭市信江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3.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赖璐,联系电话:0701-6231769。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合理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


附件:鹰潭市信江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改稿)(征求意见稿).doc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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