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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7/2026-04103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会 成文日期: 2026-08-1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7/2026-04103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会
成文日期: 2026-08-1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十周年 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8月11日,记者从鹰潭市水利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迎来十周年。十年来,鹰潭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治水方针,锚定“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推动全市河湖生态面貌实现根本性好转,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省第一方阵。2025年,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一。在责任体系建设方面,自2016年以来,鹰潭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全市591名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建立21个市直成员单位联动联席会议制度,推行“河长+检察长+警长”三长联动机制,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全域共治”的工作格局。

在法制体系建设方面,2017年印发《鹰潭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鹰潭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2019年制定《鹰潭市信江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20年在全省率先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2021年出台《鹰潭市河湖岸线保护管理办法》;2024年制定出台《鹰潭市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办法》等。十年间,我市构建起“制度健全、权责明确、监管有力”的河湖治理制度体系,为全市河湖长治久安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在专项整治方面,自2017年起,我市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整治内容从最初12项拓展至17项,涵盖工业污染、城乡污水、入河排污口、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累计排查整治河湖突出问题5000余个。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实施三年攻坚行动,开展各类疑似“四乱”问题图斑复核1000余个,累计完成200余个问题整改。

在源头治理方面,完成135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实现“一口一策、动态管控”;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00余次,查处违法案件500余起;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成农药化肥零增长绿色区41个。经过十年攻坚,信江干流鹰潭段及支流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在幸福河湖建设方面,着力构建“幸福河湖助力城乡生态共生”的新格局。2022年启动幸福河湖建设,2023年至2026年先后完成信江贵溪中心城区段、小璜水余江区段、童家河月湖区段、信江鹰潭中心城区段幸福河湖项目。贵溪市罗塘水幸福河湖项目入选水利部2025年度幸福河湖建设专项试点(全国60条河流、江西3条河流)。

在创新机制方面,我市与上饶市、福建省光泽县签订流域共治协议,建立交界断面水质联合巡查、联合执法、应急联动机制。建成“人机协同”智慧监测网络,布设水质自动监测站30座、视频监控80余处。推行“多员合一”生态综合管护模式,创新开展“河湖长制+”,提升管护效能。

在公众参与方面,连续十年举办“河湖保护活动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活动,建成河湖长制文化公园4个;组建“河小青”志愿者队伍356支、聘任民间河长262名,形成“人人关心河湖、人人爱护河湖”的良好社会风尚。

目前,我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持续保持100%,8个国考省考断面连续七年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