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 市政府办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5年 > 市文广新旅局
索  引  号: YT0021/2016-01839 发文机关: 市文广新旅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16-01-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1/2016-01839
发文机关: 市文广新旅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16-01-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文广新旅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鹰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咨询鹰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邮编:335000,电话:0701-6433882,电子邮箱596500429@qq.com)。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依法行政绩效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不断扩大,提高了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一)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市旅发委明确办公室作为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进一步巩固了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的建设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鹰潭市旅游信息网站(http://www.yttour.gov.cn)及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平台均是市旅发委信息发布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2015年主动公开市旅发委信息100余条。一是在鹰潭市旅游信息网站首页主要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适时公开市旅发委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市旅发委党政文件及政务信息等;开设了公共服务栏,内容涵盖了单位业务咨询、办事指南及行业知识、便民服务信息等,公开了权力清单、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要求等。二是全年通过报刊、简报、政务汇报等公开政府信息7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2013年,本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受理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答复率达到100%。适时公开非涉密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领导活动、讲话,非涉密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文件、人事任免、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工作大事记及收到的非涉密文件目录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未及时公开、依申请未回复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本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些距离,信息互通交流较少。三是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公开的结合力度不够,特别是网上受理、网上办理过程查询和网上结果反馈等环节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范工作、稳妥推进的要求,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1.夯实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规范答复。

2.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试行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政府信息开展相关解读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信息公开栏等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加强学习与交流,提高信息采编人员的业务水平。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办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网上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可读性,提高信息采编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4.稳步推进微博、微信平台建设,打造政务新媒体网络平台。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建设运营“双微”平台,打造政务新媒体综合网络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塑造良好公共形象。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