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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4/2022-08316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4/2022-08316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住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水平,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市住建局始终围绕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切实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指定思想作风正、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通过规范网站建设、信息发布、审批服务、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57条,其中政府网站及部门网站公开信息448条,通过“鹰潭在线”手机客户端公开信息322条,通过微信公开信息87条。

(二)解读政策方面。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有关解读材料在网站、微信和媒体发布。为了进一步规范鹰潭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效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完善公租房分配管理制度,切实有效解决公租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布了鹰潭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鹰潭市进一步优化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解读,做到让老百姓对相关政策应知、尽知。2021年,共计发布2条政策解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共接到17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严格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回复了申请人。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发布了鹰潭市招标投标信息共38条,重大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信息15条。

(五)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为完善公租房分配管理制度,切实有效解决公租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住建局鹰潭市政府起草《鹰潭市进一步优化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采纳了4个市直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安全,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市住建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代鹰潭市政府拟定《鹰潭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强化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全过程把控,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市住建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拟定《鹰潭市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加大行业乱象整治力度,以制度创新来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同时兼顾择优,借鉴赣州市经验做法,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省规范性文件,结合鹰潭市实际,市住建局了《鹰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报价承诺+择优选择+随机抽取法”评标定标工作指导规则(征求意见稿)》等信息共计5

(六)公众回应关切方面。市住建局针对老百姓关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领补贴,召开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如何申请财政奖补,如何提取公积金的新闻发布会,对于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将根据“事后申领、集中拨付”原则,给予奖励补助解答了市民关心的问题召开鹰潭市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宣讲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有关情况通过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分年度实施,大力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1年由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共8件,已全部按时办理回复。代表和委员对我局的办理工作全部给予了“满意”答复复文已在鹰潭市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专栏同步公开。

(七)平台建设方面。按照《鹰潭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加强了网站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网站检索、查阅、下载、互联互通功能,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同时严格落实公开前信息审查机制,对上网公示的文件内容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核,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八)会议培训方面。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并积极参加鹰潭市政府组织的政府公开培训,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内容比较死板,公开的信息内容有待优化;三是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有待进一步深化。

改进建议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沟通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逐步提高标准化和常态化。二是提高多媒体图片和动画的信息的运用。让相关信息更加灵活、人性化。三是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充分利用网站和新媒体等平台的互动功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全年共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