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05/2024-07597 |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 成文日期: 2024-10-2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05/2024-07597 |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
成文日期: 2024-10-2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教育局机构职能表
地 址 | 鹰潭市信江新区和平路8号(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5楼)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 | ||||||||
值班电话 | 0701-6229051 | 传 真 | 0701-622913 | 投诉受理部门 | 安稳办 | 投诉电话 | 0701-6289096 | ||
主要职责 | (一)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及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区(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协调市级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食品安全工作;参与教育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全市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三)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负责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统筹管理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组织教育督导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统筹协调治理教育违规行为。 (五)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引导高校加强内涵建设,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特色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六)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各类中等及以下职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建议,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对接产业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七)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管理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对我市的教育拨款和教育贷款。 (九)指导教育宣传、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十一)承办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各类中等及以下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高、中等院校普通教育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和国际合作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对教师培训实行“学分制”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 | ||||||||
内 设 机 构 | 行政办公室(财务审计科) | 机构职能 | 负责协调并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政务和事务。负责机关文字秘书工作,负责公文的处理工作;负责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普法教育、计划生育、妇女工作;承办信息、督查、保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事务性服务工作及政府采购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的政策;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教育民生工程;协调争取上级教育资金,承担教育经费的统筹和教育财务、教育专项经费、教育捐赠资金的管理和检查监督;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筹措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以及教育系统内各种应急事件和突发重大(上访)事件的协调等工作。协调市教育局对外合作、国际交流有关工作。 | 办公地址 (门牌) |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5楼D530 | 负责人 | 倪华山 | 联系方式 | 0701-6277313 |
党委办公室(人民武装部) | 机构职能 | 负责拟订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和党内政策法规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配合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工作;提出调整交流、职务任免的建议;负责市直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管理、教育、考察、呈报、任免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的组织、意识形态、宣传、统战、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局机关的政治学习;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教职工思想动态,收集思想政治工作信息,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党员的发展、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党管武装工作。 | 办公地址 (门牌) |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5楼 D517 | 负责人 | 倪建勇 | 联系方式 | 0701-6229053 | |
人事科(市教师交流服务中心) | 机构职能 |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统计工作;主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教师培养培训、交流、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教师招聘、机构编制、人员录用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教师职称工作;指导与协调学校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教师表彰奖励和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配合做好学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调整、配备和考察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汉语国际推广参与海外教学推荐工作,参与监管来我市任教的外籍教师;负责市直教育系统人才建设工作。 | 办公地址 (门牌) |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5楼 D515 | 负责人 | 丁安莲 | 联系方式 | 0701-6229260 | |
发展规划与法规科(中小学校建设办公室) | 机构职能 | 负责统筹协调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和负责教育事业发展项目的审核、申报;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舍建设的管理工作;承担学校基建投资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 | 办公地址 (门牌) |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5楼 D505 | 负责人 | 胡啸宇 | 联系方式 | 0701-6229036 | |
基础教育科(体卫艺科) | 机构职能 | 承担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学校网点布局、结构调整和学校校额班额控制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的评估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和直属学校普通初中生、小学生的招生工作;拟定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指导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教材建设;指导学校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美育(艺术)教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校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关工委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及“控辍保学”工作;负责学校的辅导员工作和班主任工作;负责外籍学生管理和统计工作。 | 办公地址 (门牌) |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5楼D518 | 负责人 | 李辉 | 联系方式 | 0701-6631561 0701-6229037 | |
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 机构职能 | 承担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统筹管理高中等职业教育及专业教师培训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教材建设、图书馆和试验、实训设备配备和职业证书考试工作;负责指导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用融合及对接辖区企业用工和创业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工作。 | 办公地址 (门牌) |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5楼 D523 | 负责人 | 倪华山 | 联系方式 | 0701-6229015 | |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政务服务科) | 机构职能 | 负责拟订社会力量办学政策和地方规章,指导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监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负责受理和办理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管理及相关咨询等日常工作。推进行政许可、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好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 | 办公地址 (门牌) |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5楼 D525 | 负责人 | 熊跃琴 | 联系方式 | 0701-6229073 | |
思政宣传调研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机构职能 | 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拟定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学校及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中语言文字的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应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培训测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育新闻宣传、负责教育系统调查研究工作;重点指导全市中小学学校德育工作;协调指导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协调组织高校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 办公地址 (门牌) |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5楼 D513 | 负责人 | 余再兴 | 联系方式 | 0701-6229057 | |
教育督导科(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 机构职能 | 承担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研究制定教育督导政策、措施,规范教育督导行为;负责对区(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评价;负责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和巩固提高工作;负责中等及以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及专项督导工作;组织开展教育高质量发展考评和监测工作。 | 办公地址 (门牌) |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5楼 D521 | 负责人 | 桂珍琴 | 联系方式 | 0701-6229202 | |
领 导 信 息 |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吴国柱同志:主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 ||||||||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二级调研员刘文致同志: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统战、武装、国防教育、“双拥”工作、老干部、群团等工作。具体分管:工委办公室(统战部、组织部)、教育工会、团委、妇联等。 | |||||||||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三级调研员吴小林同志:负责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 |||||||||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朱红平同志:负责教育宣传、学校思想政治、语言文字工作,基础教育、关心下一代、社会力量办学、教育培训监测、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简政放权“放管服”、“三单一网”工作,中招高招等各类招生考试,校园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校服、保险保障等工作。具体分管:思政科(语委办)、基础教育科(体卫艺科、行政服务科)、市教育考试中心、后产办。负责“双减”等中心工作。 | |||||||||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周筱明同志:负责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基建投资、依法行政、公共机构节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档案管理、政府部门采购、财务与审计、教育事业统计、政务服务、计划生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校教育,教育教学研究,文明创建等工作,具体分管:行政办公室(财审科、秘书组)、职成科、教研室、创建办。负责“防汛”等中心工作。 | |||||||||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肖鸿同志:负责人事、教师教育管理,电化教育、信息公开与网络安全、信息化、人才、企业用工创新创业、学生资助管理(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具体分管:人事科、教师交流发展中心、电教馆、资助科等。负责“城乡融合”“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中心工作。 | |||||||||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总督学周明东同志:负责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学校安全稳定、安全教育、依法治教、综治信访、教育普法等工作。具体分管:督导室、安全应急科。 | |||||||||
法定依据 |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鹰办字〔2019〕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