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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4/2024-05409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成文日期: 2024-09-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4/2024-05409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成文日期: 2024-09-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表

地  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和平路8号(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
值班电话0701-6221902传 真0701-6221902投诉受理部门行政办公室投诉电话0701-6221902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并指导实施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区(市)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房资格确认、监督检查工作。

(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相应的政策配套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管理。

(四)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资质管理;负责房屋交易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白蚁防治管理;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五)承担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的责任。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监督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与施工。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行业及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建筑业、建设监理、工程检测、建设业安全、工程造价咨询等企业的资质及执业资格的审核报批(审批)和管理。组织建筑行业培训教育及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工作。 

(六)承担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的责任。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燃气的行业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指导工作。负责供水、燃气及城市桥梁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城市桥梁管理、维修、养护工作。 

(七)承担指导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特色小镇建设等。 

(八)承担指导监督本市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采集和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对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计价条款、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备案。 

(九)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

(十)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建筑领域减排的责任。指导建设行业建筑节能和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及重点技改项目。负责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过程的监督,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二)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及人才建设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相关职责,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房地产稳定发展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城市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城市道路管理(城市桥梁除外)、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城镇排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交易行业监管,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房屋交易与登记,同时实现交易、登记等信息互通共享。

      内

      设

      机

      构

机关党委机构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委的决议、指示精神。负责局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考察、考核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市长热线、网上咨询投诉、信访、维稳、综治工作。牵头局工、青、妇以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员调配、职称评审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担人才建设工作。办公地址

(门牌)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4楼423室负责人王慧联系方式07016223780 
办公室机构职能负责局机关文秘、行政会议的组织筹备及机要保密、文书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对内、对外及下属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工作,承担局办公自动化及局网站、新媒体运营工作;牵头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并指导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办公地址

(门牌)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4楼421室负责人胡阔宝联系方式07016221902
计划财务审计科机构职能负责局机关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财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资金年度计划,负责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参与市政府投资城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负责局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城建统计年报工作。办公地址

(门牌)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4楼432室负责人毛婷联系方式0701-6222972
房地产监管科机构职能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工作,编制房地产形势分析报告。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以及房地产开发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经济秩序。负责对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发放和房屋交易的监管。负责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含住宅室内装修)管理。传达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研究制订我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文件。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物业管理及中心城区前期物业招投标监督管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市级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考评及国家级、省级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的预评和推荐工作。指导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开展日常活动,引导行业自律发展。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业务指导工作。办公地址

(门牌)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4楼441室负责人黄文联系方式0701-7073785
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机构职能负责全市房改规定的拟定和调研,指导、督查区(市)房改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并对上级有关房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协调全市公有住房的提租、出售及售后管理。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单位公有住房、原集资合作建房出售和部分产权房过渡为全部产权房的审批、结算。负责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和私房的管理,房屋纠纷仲裁,落实私房政策。负责危险房屋鉴定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和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办公地址

(门牌)

鹰市经济大厦D区4楼409室负责人罗静联系方式0701-6226907
建筑管理和监督科机构职能

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牵头协调处理建筑业管理工作,并负责有关资料、数据等的收集、统计工作。负责建筑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和执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准入,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返还及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行业培训教育工作。

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负责监督执行建筑业和建筑市场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行政合同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局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的审核和存档工作。负责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向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反映问题、通报情况,受理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承担本部门法治政府考评工作。

办公地址

(门牌)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4楼403室负责人彭汐联系方式0701-6227406
城市建设科机构职能负责市政施工企业资质和执业资格的审核、报批及管理工作。负责供水、污水处理、城市桥梁、燃气的行业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指导、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地址

(门牌)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4楼443室负责人何泽民联系方式0701-6223433
村镇建设科机构职能负责拟定村镇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做好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特色小镇建设,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工作。办公地址

(门牌)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4楼439室负责人童振兴联系方式0701-6440680
建筑节能与科技科机构职能负责建设行业建筑节能和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及重点技改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行业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过程的监督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工程的备案工作。办公地址

(门牌)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4楼440室负责人何冬霞联系方式0701-6223416
勘察设计科(抗震办公室)机构职能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及执业资格的管理。负责对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程造价、工程抗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查,监督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及规范实施工作。办公地址

(门牌)

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4楼407室负责人孙宽联系方式0701-6285706
      领

      导

      信

      息

王富生(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毛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分管党务、行政事务、组织人事、计划财务统计审计、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行政调解、机关后勤、工会、保密、思想宣传、妇女儿童、共青团、计划生育、老干部管理服务、行风评议、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民武装、扫黑除恶、“创建”、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帮扶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纪委)、办公室、计划财务审计科。
郭瑞生(局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杨样龙(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房屋测绘、村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房地产监管科、村镇建设科、信息中心、房产测绘所。

刘志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勘察设计、图纸审查、抗震设防、建筑节能、建筑科技、品质提升、城市体检、招商、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房屋拆迁、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政务服务、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勘察设计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品质办、征收办、房屋拆迁公司、政务服务办(驻行政服务中心)。

彭勇辉(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负责海绵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建设、城市桥梁管理、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节约用水、应急管理、防汛)、城乡融合、数字经济、环保等工作。分管海绵办、城市建设科、城市桥梁养护中心、项目办。

赵永华(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负责建筑管理和监督、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政策法规、行业培训、产业链等方面工作。分管建筑管理和督查科(法规科)、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建设业服务中心、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周任昌(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主持住房保障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分管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



法定依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办字〔2019〕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