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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9/2024-02910 发文机关: 市林业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成文日期: 2024-06-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9/2024-02910
发文机关: 市林业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成文日期: 2024-06-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林业局机构职能表

 

       

鹰潭市信江新区和平路8号(鹰潭市经济大厦C2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

值班电话

0701-6441286

0701-6445989

投诉受理部门

市林业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

0701-6441286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三)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防沙治沙工作。(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八)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十)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十二)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十三)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十四)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十五)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机构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督查、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做好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门牌)

鹰潭市经济大厦C2C216

负责人

马凡辉

联系方式

0701-6441286

造林绿化和国有林场管理科(林业科技和产业发展科)

机构职能

承担森林、湿地、草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全市国土绿化有关政策。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防沙治沙重点生态工程。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市油茶的种植、培育,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森林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

办公地址(门牌)

鹰潭市经济大厦C2C215

负责人

张武师

联系方式

0701-6432137

森林资源管理科(市林长制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科)

机构职能

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建议。承担起草林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生态公益林管理、天然林保护管理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天然林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市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门牌)

鹰潭市经济大厦C2C219

负责人

余小明

联系方式

0701-6433833

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湿地草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机构职能

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全市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指导湿地和草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草地和开发利用。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按分区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门牌)

鹰潭市经济大厦C2C221

负责人

余小刚

联系方式

0701-6433829

灾害防治科(森林防火科)

机构职能

承担林业和草地灾害综合防治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编制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办公地址(门牌)

鹰潭市经济大厦C2C223

负责人

刘玉芳

联系方式

0701-6441323

计划财务科

机构职能

订林业和草地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负责各项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和专项贷款的管理,承办中央财政林业项目贴息贷款和林权抵押贴息贷款林业资金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林业投资项目审核报批工作。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和内部审计工作。编制、组织实施部门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

办公地址(门牌)

鹰潭市经济大厦C2C211

负责人

王高琦

联系方式

0701-6433939

机关党委

机构职能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地址(门牌)

鹰潭市经济大厦C2C207

负责人

陈加际

联系方式

0701-6441286

领导分工

周峰    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市林业局全面工作。

胡斌    局二级巡视员  指导做好林长制和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改革相关工作。

桂希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灾害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林业执法、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灾害防治科、市林业生态保护中心。

王丰华    局三级调研员  协助做好森林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营商环境、行政审批工作。协助分管森林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科)林长制办公室

朱志平    党组成员、市林业资源监测和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计划财务、自然保护地管理、湿地草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林业资源监测评价工作。分管计划财务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湿地草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市林业资源监测和服务中心。联系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熊智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造林绿化、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管理、林业科技推广、林业产业、乡村振兴定点联系乡(镇)、新农村建设、少数民族对口支援等工作。分管造林绿化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林业科技和产业科)。联系市林学会、市种苗协会、市老科协林业分会。

周国安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办公室、人事、纪检监察、意识形态、机关党建、工会、老干部、路长制、双创挂点社区、党建挂点社区、信访、综治维稳招商引资森林资源管理、林长制建设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营商环境、行政审批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和森林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科)林长制办公室

法定依据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鹰办字〔2019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