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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1/2023-01820 发文机关: 鹰潭市人民政府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3-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1/2023-01820
发文机关: 鹰潭市人民政府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3-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综合各区(市)及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B508室,电话:0701-6441802,邮编:335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中央、省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度、有效率、规范性,持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一)主动公开情况。以高质量政务公开畅通政策传导渠道、创新政民互动机制,助力各项政策举措广知晓、快落实、见成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多种载体,聚焦“双一号工程”、助企纾困、市场监管信息、财政信息、疫情防控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内容,开设专题专栏,集中规范发布,以政务公开的“透”引导市场预期的“稳”。2022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各类信息39045条,发布政策解读115余条,举办在线访谈32场,办理网站留言776条,通过“建议和提案办理”专栏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办理情况57条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1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1件,受理的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库建设,调整栏目类型,增设必填字段,整合现行有效规章库,实现精细统计、检索比对等功能。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促进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凡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下发的公文均须市政府办进行公开属性前置审查。

       (四)公开平台建设。完成全市政府门户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和IPv6升级改造,优化手机版界面,更好适应公众需求和阅读习惯。加快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做到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统一发声、联动传播。“鹰潭发布”微信公众号全年365日不间断每天更新,更新全勤率100%。

      (五)监管保障方面。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重点工作,细化分解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目标,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坚持开展网上监测,做好第三方评议工作。2022年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4轮抽查,涉及35家单位,举办“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30余场次,不断提升“线上线下”公开水平。举办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2期,参与人数达100多人次,提高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202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3

45

3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90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0813

行政强制

181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40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3

0

7

0

0

0

17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7

3

7

0

0

0

13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1

3

7

0

0

0

1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8

1

0

12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地方和部门依申请公开答复有待继续规范;三是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等有待进一步优化。

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作为深入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一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专业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法律素养,提高答复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