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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5/2023-00507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5/2023-00507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鹰潭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鹰府办字〔2022〕84号),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等,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4条,其中通过我局网站发布的信息311条。年内,我局接受市民咨询近1800余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约1200余人次,当面咨询接待300余人次,网上咨询回复270余人次。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提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2年,全市落实国家政策,资助贫困学生73990人次,发放资金7263.6万元.做到了精准资助无遗漏,实现了“应助尽助”全学段全覆盖,践行了“不让一个学子因贫而失学”的承诺。

二是做好人事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的方案、面试通知、资格审查、拟聘人员信息等;及时发布中小学职称评审通知及结果信息;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通知、认定通过名单和不予认定情况;及时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校际交流轮岗政策。对教师职称评聘、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立项、普通话测试成绩等各类信息,也能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并及时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社会监督。2022年通过全省统一招聘教师261名(统招216名,“特岗”45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做好便民信息公开。2022年中考查分期间,我市学生及家长通过网络访问中考成绩查询服务9万余人次,其中通过“赣政通”访问中考成绩查询服务的人次为3万人余次,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及网站访问中考成绩查询服务6万余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信息审核发布。严把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信息发布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制度,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方面

目前,我局形成了以市政府教育局部门网站和鹰潭市教育局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学在鹰潭”微信公众号及“学在鹰潭”微博等多元化平台相结合的主动公开渠道。积极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平台的运营管理工作,坚持做到每日更新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要求,规范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

      市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对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日常指导,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奠定了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0.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还存在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市教育局针对2021年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发布,增强了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实用性;完善信息公开网页栏目,让群众阅读更快捷方便;加强了信息表达不严谨的监测,一经发现迅速整改到位。

(二)2022年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运用政府网站仍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仍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力量仍需壮大。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全市学生家长的信息需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更加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干部职工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好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