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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5/2024-00465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5/2024-00465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鹰潭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01-6231098,传真:0701-6231708,邮编:335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26条,其中政府网站及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24条,通过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643条,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5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部按时办理和答复。通过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受理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内容主要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信息、政策文件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按照《鹰潭市生态环境局部门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按要求及时更新部门网站各栏目信息,未发生行政复议情形。2023年度制发规章件数为0,废止规章件数为0;未制发及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件数为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我局新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栏,完善功能建设。本年度未发生违反宣传报道秩序的情况,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严重表述错误、断错链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名单。并由我局办公室调度,根据《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每季度对各科室、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内容。我局高度重视社会评议,认真做好满意度调查。积极回应部门网站“部门信箱”、政务微博、微信平台中的留言来信。及时发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结满意度调查表,本年度我局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用制度安排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但在目前实际工作中仍存在部分问题:

1、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内容有待完善;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以及专业化程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鹰潭市生态环境局部门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内容审核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内容详实。

2、加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培训,积极安排干部职工组织参与相关培训讲座,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增强信息公开意识,确保高质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全年共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