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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9/2024-00468 发文机关: 市林业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9/2024-00468
发文机关: 市林业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鹰潭市林业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关于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联系市林业局办公室,电话:0701-644128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条例》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今年以来,我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公开信息161条;部门网站共公开信息584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53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60条;行政许可公开信息0条,累计公开信息8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为在校研究生因论文数据需要我局提供2005-2021年鹰潭市森林覆盖率数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全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发布流程,信息从产生到公开通过发布员、审核员、管理员三级严控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同时加大对经办人员的保密工作培训,坚决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规范做好网站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网站管理,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做到栏目更新不超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公开方式统一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全面自查,认真督促各相关科室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标准化程度不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及格式需进一步梳理和规范。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全力创新公开方式,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向媒体通报情况、发布消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建工作、创建工作及其他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善公开制度、公开行为,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鹰潭市林业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