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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30/2024-00564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30/2024-00564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我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鹰潭市行政审批局网站(http://xzfw.yingt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鹰潭市月湖区湖西路50号,电话:0701-6264007,邮编:335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深化围绕双一号工程建设,主动公开行政审批办理事项、办事指南、许可结果等信息,强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多渠道互动开展12345接听热线活动,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局通过市行政审批局部门网站、市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鹰潭市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府公报栏等主动进行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55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505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85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48条。做好了《鹰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等文件的主动公开和深入解读,及时公开了部门及局属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全年共办理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4件并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领导督办、专人专办、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市行政审批局深入贯彻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把关政务信息采编发布各环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部门政务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并积极落实网站错敏信息整改工作。

2.加强决策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行政许可与备案类审批公示信息261条,采取了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集意见及时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保障群众知情参与权。

3.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关切。多渠道互动,开展鹰潭市12345市政府领导干部接听热线活动,本年度共举办8期,推进12345热线与市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融合运行,线上面对面及时答复网民提问;深化打造政务公开专区,大屏循环展示政务服务公开信息,开展办事体验“大体验”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综合运用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信息,保障内容高质量、权威准确,及时发布与民生紧密相关的行政审批与服务信息,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宣传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局属单位明确专人配合开展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网站对应栏目的责任科室、报送人员和更新频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5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务公开工作建设的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信息公开形式多样性不足,政策解读数量较少、解读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性不足,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的互动回应、调查征集内容较少开设栏目种类较少

 改进措施:一是明确责任科室深化政策解读工作。创新运用图文并茂、视频展示的方式多样化进行文件解读,强化解读深度、扩大社会普及范围;二是严格把关,强化宣传互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安排专人进行政府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检查,确保平稳运行。做到及时更新、定期发布按时回复围绕加强对双一号工程的宣传做好群众互动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