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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0/2025-00597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2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0/2025-00597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2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鹰潭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扎实推进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全年,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要求,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财政信息45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涉及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公开、财政收支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绩效评价信息、政府采购信息等方面,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成效。其中:门户网站信息363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92条;政府采购信息方面: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鹰潭市政府采购信息共1378条,其中:政府采购领域处罚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4件,均严格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回复了申请人,无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行政复议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网站内容保障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各栏目责任科室,及更新要求,确保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收发文工作实际,督促科室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实行先审核后发布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根据信息内容分类分级审查审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门户网站建设方面:按照《鹰潭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强网站管理及信息归整和分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提升服务综合质效;新媒体方面:认真做好信息更新与推送,采用“文稿+图片”、长图海报、图表解读等多种宣传模式,提高用户的阅读体验;人员培训方面:通过政务公开暨网站管理方面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素养,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调整了鹰潭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做好保密审查,杜绝泄密事项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14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扎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规范做好各项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为:因人员变动较大,政务公开干部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干部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干部调整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明确科室政务公开责任人,切实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鹰潭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严格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责任落实。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做好了市本级以及本级部门预、决算工作,做到预决算公开全覆盖;扎实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公开,动态更新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 金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执收部门。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为推进民生工作,及时面向公众开展民生实事意见征集,并对年度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开发布,不断提升民生实事工作领域宣传成效;为保障财园信贷通、财农信贷通、科贷通、创业担保贷款等惠民利企业政策平稳有序实施,及时公开主动发布相关工作信息,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及时让公众知晓。2024年,鹰潭市财政局联合市农粮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制定了《鹰潭市“三通一创”监管办法》,从职责分工、贷后管理和监督、代偿(补偿)与追偿的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促进我市“三通一创”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