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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1/2025-00446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1/2025-00446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并编制报告如下。

此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鹰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tan.gov.cn)和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ingtan.gov.cn/)公开。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C6楼,邮编:335000,电话:0701-6275310,电子邮箱:ytsr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夯实民生保障基础,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扎实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302条,其中官网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1549条,“鹰潭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53条,围绕部门主要职责,精准、及时公开重点群体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了部门及局属单位2024财政预算和2023年度财政决算全年共办理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12并及时公开发布政策解读稿4综合采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等解读形式,做好了本年度新制定政策解读和文件公开

)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网站互动平台、信函等形式接受依申请公开办件4件,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

政务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加强网站、微信运维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加强保密审查。为充分发挥“鹰潭人社”微信公众号在宣传人社动态、普及人社政策、提供人社服务方面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我局制定了《关于做好“鹰潭人社”微信公众号宣传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通过增强发声意识、把握宣传重点、严格分级管理、提高宣传时效、贴近服务对象、创新互动形式、发展多元服务、强化舆情处置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做优做强人社宣传品牌。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关联呈送等网站栏目设置,开设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专题专栏。加强局官网与鹰潭人社微信公众号、鹰潭人事考试网的协同联动,定期开展信息互推、服务联动,增强服务黏性和宣传广度,联动提高下载、关注、使用率,群众获取信息更便捷。

)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两名在编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准确发布;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严格发布审核把关,加强敏感信息监测,对出现的网络舆情做到主动报告、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协同处置,对舆情多发、处置不力的责任人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5.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持续发力,制定了宣传管理若干措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信息公开不多、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下一步,我局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回应民生、贴近基层,聚焦社会关注的基本政策、热点问题,大力提高主动撰稿、主动发声意识,开展政策详读、图文详解、操作实例等企业群众喜看易懂的政策宣传,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工作人员、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三审三校”责任制,实行电子审签机制,提高宣传严肃性、安全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4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