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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7/2026-00350 发文机关: 市公安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6-01-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7/2026-00350
发文机关: 市公安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6-01-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由鹰潭市公安局办公室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统一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丰富,公开制度得到了较好执行,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市公安局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及配套政策解读、警务动态、公安要闻、通知通告等各类信息,通过门户网站、“鹰潭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3条,其中政府网站及部门网站485条,“鹰潭公安”微信公众号765条,“鹰潭公安在线”微博133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市公安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12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时限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办结率100%,做到及时回复和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按照公开和保密的原则,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对外信息发布的全流程保密审查备案机制,加强了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和公开后的信息管理,严防发生泄密案事件。二是强化日常信息发布管理,做好对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监测,对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错误暗链、敏感错误词等情况进行监测,同时每日开展不少于2次的人工网上巡查,确保信息发布的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2025年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良好,按照市政府统一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事项质量,编制了鹰潭市公安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从机构概况、法规政策、行政管理与服务、财政信息、人事信息、重点领域、应急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治安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明确了主动公开事项范围,规范公开行为,保障群众利益。

(五)监督保障方面。切实抓好信息发布整改工作落实,加强网上巡查力度,结合政府日常整改通报,对发现问题的相关单位及时下发整改单,督促整改到位;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对整改质量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15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5008

行政强制

136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09.195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2

0

0

0

0

0

1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不高。二是缺乏鲜明的特殊亮点工作,不够贴合日常工作实际。三是信息公开业务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有时回应群众问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立行立改,坚决做到:1.规范内容与目录管理:建立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聚焦民生高频事项,编制"重点公开清单",配套图文、短视频等通俗解读材料。2.压实责任与提升能力,将公开质量、群众满意度纳入考核,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开展基层人员专项能力培训。3.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建立"公开-反馈-整改"闭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杜绝超期回复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