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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9/2026-00352 发文机关: 市司法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6-01-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9/2026-00352
发文机关: 市司法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6-01-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聚焦公众关切,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清单,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流程。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等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信息,局网站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0余项。针对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律师服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民生领域,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服务动态等信息。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全年发布法治宣传、工作动态等稿件685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管理制度,优化申请接收渠道,畅通政府门户网站、公务邮箱、现场申请等多种途径,确保群众申请“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前置审查制度,对拟制发的公文逐一明确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合规。同时,积极督促相关科室对重要政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及时动态更新,确保信息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栏目更新维护,对长期不更新的栏目进行删减合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整合政务新媒体资源,规范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运营,及时推送权威信息,开展互动交流。

(五)监督保障。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自查,对不符合公开规范的信息及时修正。同时,针对市政府办转办的我局发布的错敏信息及时整改,确保发布内容合规。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精准度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多以文字解读为主,图文、视频等生动直观的解读形式运用较少;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条例》及相关政策理解不够透彻,业务办理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群众需求和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优化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等类信息,采用图文结合、案例分析、问答互动等多种形式,增强解读的通俗性和实用性,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认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其他信息审慎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