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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7/2026-00360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6-01-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7/2026-00360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6-01-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鹰潭市水利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各项举措,着力构建透明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市水利局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水利工作动态,认真回应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广度并加深公开深度,进一步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了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告公示等,包括水资源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农村饮水安全、水利项目建设、河湖长制、防洪工程管理、财政预决算等内容,方便公众查询,自觉接受监督。对群众关心的饮水安全等水利热点信息及时公开发布,不断增大信息量和覆盖面,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水利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针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回复,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与有效性。本年度共接收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2条,均依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了答复与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科室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本科室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步安排、同步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89条,“鹰潭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8条。一是强化网站与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效率。二是规范平台建设功能,持续优化界面设置,及时更新网站专栏和微信公众号服务内容,更好地满足群众获取信息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强化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推进“错敏信息”“固定表述错误”排查工作,严格把控信息发布审核环节,从根源上保障政务公开信息上网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1.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在2025年,市水利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要求,认真严谨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对照更高标准和群众期盼,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有限,今年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特别是水利领域重点信息内容不够丰富。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通过增加图片、动漫、媒体采访、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制作政策解读材料,畅通公开渠道;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