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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5/2026-00367 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6-01-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5/2026-00367
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6-01-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由鹰潭市统计局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鹰潭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01-64473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鹰潭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鹰潭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统计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鹰潭市统计局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中心任务重点做好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新修改《统计法》的宣传贯彻实施等年度重点工作,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信息。通过鹰潭市统计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3条,通过“鹰潭统计”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83条。向社会各界提供《鹰潭统计年鉴》《鹰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鹰潭统计月报》等统计资料,以满足社会各界多维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和归档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2025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8件。其中,予以公开88件,全部按时办结,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一事一审、“三审三校”制度,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站信息发布实行文稿面签制,落实“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审签,压实责任。强化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把信息保密审核纳入审签流程,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信息公开质量以及政府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形式,推动信息化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适时完善网站栏目,及时更新栏目信息,不断优化平台功能与用户体验。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维护和节假日技术值守管理制度,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和运维保障工作,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有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结合统计部门职能,明确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由计算中心牵头管理,负责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内容的监管。各科室密切配合,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合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科室、落实专职人员、落实有关工作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管、有专人抓。注重加强舆情监控,认真、及时做好网友留言回复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本年度无不良社会评议、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8

0

0

0

0

0

8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8

0

0

0

0

0

8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8

0

0

0

0

0

8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鹰潭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对照《条例》要求,还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创新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平台建设仍需健全完善等问题。

2026年,鹰潭市统计局将以统计现代化改革为牵引,聚焦问题短板,优化解读服务,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结合统计工作职能,创新公开形式,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扎实做好具有统计特色的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加强鹰潭市统计局网站和“鹰潭统计”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结合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活动,举一反三,扎实做好网络运行安全工作,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统计工作政府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鹰潭市统计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