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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30/2026-00371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6-0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30/2026-00371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6-0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我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鹰潭市行政审批局网站(http://xzfw.yingt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鹰潭市月湖区湖西路50号,电话:0701-6264007,邮编:335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鹰潭市行政审批局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通过优化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全力打造透明、高效、便民的政务公开环境,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聚焦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优化等重点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加强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丰富解读形式,以视频解读和文字解读的方式对“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批重点事项清单》等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涵。此外,及时公开本单位2024年年度财政决算信息2025年年度财政预算信息;全年办理并公开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3件;全年共收到并及时处理留言办理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鹰潭市行政审批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答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有效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严格信息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从内容准确性、格式规范性、保密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发布的政务信息不出现错漏、敏感信息等问题。

2.提高互动回应质量。加强对网站互动板块的管理,规范留言回复流程,确保公众的咨询和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丰富互动方式,2025年共开展鹰潭市政府领导干部接听热线活动17期,解读回应各类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增强了群众的满意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网站优化更新专题专栏内容,对各类办事指南、审批信息精准分类,满足不同群众的信息需求;积极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整合多元信息发布渠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务公开平台体系,综合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及时发布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监督保障等事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避免出现错敏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部分工作人员在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方面还存在不足,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另外,公开信息的深度和精准度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实际需求存在差距,未能精准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导致信息公开的实际效用受限。

问题改进情况

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邀请专家进行授课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处理能力、政策解读力和新媒体应用能力。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创新工作方法和形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提升公开信息的深度和精准度对重大政策、重点数据实施关联性、系统性公开,确保信息全面、准确、易懂。采用图文、动漫、视频等多种形式,对重要政策进行全方位解读,提高政策传播效果。通过意见征集、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公众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优化公开策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5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