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03/2021-01657 | 发文机关: 市发改委 | 文 号: 鹰发改信息[2021]1号 |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21-01-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03/2021-01657 |
发文机关: 市发改委 |
文 号: 鹰发改信息[2021]1号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21-01-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发改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市发改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及公众关注热点,强化服务意识,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政务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我委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从加强“六稳六保”政策解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入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712条,其中在委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713条,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信息312条,微博发布信息8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6条,“鹰潭发改”移动网站发布信息516条。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上报信息70余条,报送信息采用量、累计得分和综合排名均居市直部门前列。组织召开或参加新闻发布会共4场,委主要领导接受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访谈1次。在委门户网站开设了重大项目建设、信用鹰潭、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等专题栏目。
二是政策解读情况。在委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政策解读文件6篇,组织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2场。一是加强主流媒体宣传。围绕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发布和重大改革措施出台等工作,在江西日报刊发《守护生态底色 奏响绿色乐章—鹰潭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综述》等报道2篇,在《江西生态文明》刊发新闻报道2篇,在《苏区振兴论坛》刊发《追星逐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福祉 真抓实干加快推动赣南苏区高质量发展》1篇。二是围绕帮助企业面对面宣传。为让企业了解国家、省、市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关政策措施,我委多次赴企业上门开展政策宣讲,详细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以及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并为企业送去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汇编》。三是借助直播平台宣传。4月27日,鹰潭市广播电视台直播《鹰潭市支持铜产业稳定发展十一条政策措施》政策解读发布会,我委积极参与并对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优惠政策进行宣传。8月20日,鹰潭市广播电视台直播举办鹰潭市创新与安全发展主题培训班,我委对《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进行了线上解读。
三是政民互动和回应关注情况。通过门户网站互动平台上的咨询投诉、工作建议、领导信箱等入口,办理回复公众来信来访6件、咨询服务20余件。所有来访和咨询回复率、及时率均为100%。
四是建议提案公开情况。全年承办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承办建议、提案均按规定办结答复,代表委员反馈意见满意率100%。 五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全年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六稳六保和降成本优环境等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委网站信息公开窗口相应设立了三个专栏,共发布工作进展、政策解读等信息6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执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均已按时保质保量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组织健全。成立了信息公开、网络安全工作等领导小组,由发改委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全委信息公开、网络安全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并且明确了由信息管理科具体负责我委信息公开、网络安全的牵头和管理工作。
二是制度健全。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鹰潭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府信息的起草、审核、发布、信息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0年9月委门户新版网站上线运行,改版后的网站功能进一步优化,页面设计更加清晰,公众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更高效、更便捷。对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进行了更新,对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进行了梳理,新建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继续加强“鹰潭发改”政务微信和微博管理,出台了委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8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86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审核。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严格落实了“科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信息发布员审核,网络安全分管领导审核”的四级审核机制,并做好了备案,做到了信息发布有源可查,有责可追。
二是分工明确。下发了《关于下达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工作任务的通知》,对所有科室及委属单位信息公开进行了任务分工,并每月张榜公布,纳入年度科室绩效考核范围。
三是加强培训。全年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相关会议2次,培训9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5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 | -5 | 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1 | 35 | 6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879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平台运行维护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优化网站栏目设计,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应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规范。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大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公开力度,利用H5、视频、图解等形式,通过全媒体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社会公众更加便捷的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fgw.yingt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管理科,联系电话:0701-644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