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4/2021-01669 |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 成文日期: 2021-01-29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4/2021-01669 |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
成文日期: 2021-01-29 |
有效性: |
鹰潭市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公开实效等方式,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及公众关注热点,进一步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市住建局通过规范网站建设、信息发布、审批服务、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4条,其中政府网站及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33条,通过“鹰潭在线”手机客户端公开政府信息394条,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57条。
(二)解读政策方面。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有关解读材料在局网站、微信和媒体发布。7月3日,我局召开了鹰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新闻发布会,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程序及支持政策进行了解读。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公布了《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政策》及鹰潭市及区(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线电话,做到让老百姓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应知、尽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共接到19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严格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回复了申请人。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局在网站上发布了招标投标信息共41条,重大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信息2条。
(五)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为征求广大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意见,我局代市政府起草《鹰潭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举行了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座谈会。在局网站发布了《鹰潭市中心城区2019年租赁补贴对象、发放、退出信息公示》,进一步加强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公众回应关切方面。我局做客《党风政风热线》“六稳”“六保”特别节目直播,通过广播电台解答百姓疑问,现场接听热线咨询电话,向广大听众介绍了鹰潭大桥维修改造工程的相关情况,回答了百姓关心的问题。召开了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实施细则的座谈会,听取了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由我局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共7件,已全部按时办理回复。代表和委员对我局的办理工作全部给予了“满意”答复。复文全文已在鹰潭市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专栏同步公开。
(七)平台建设方面。按照《鹰潭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住建局工作实际,梳理完成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加强了鹰潭市住建局网站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网站检索、查阅、下载、互联互通功能,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同时严格落实公开前信息审查机制,对上网公示的文件内容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核,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八)会议培训方面。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组织召开了市住建局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等文件精神,从政府信息的定义、工作制度、公开的主体和范围、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时限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九)重点牵头任务完成情况。
1.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一是优化实施政策。制定出台《鹰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明确程序、资金筹集等要求,加大奖补力度。支持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个人分摊的费用。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加装电梯新闻发布会、居民代表会、专题部署推进会等,深入社区宣传政策,解读操作流程。三是强化示范引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选择居民意愿一致、原产权单位大力支持的九一二地矿小区和社会资本共享电梯的湖西路48号为试点,以点带面”。目前,全市加装电梯意愿数791台,已有8台电梯安装完成正在调试运行,6台电梯正在施工安装。
2.重点关注民生,环境氛围宜居宜业。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中,与“双创”工作结合起来,加强领导力量,配齐配强人员,严格落实责任,积极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服务和保障。从市到区(市),均成立了由政府领导挂帅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老旧小区改造台账,从设计到施工,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特别是郭书记亲自指示,“五统一,一统筹”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打开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局面
3.聚焦脱贫攻坚17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焦脱贫攻坚“住房有保障”,抓前期、勤调度、重督导、强推进,2020年省下达的剩余17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竣工,较省规定时间节点提前10天,其中剩余4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在6月15日前全部竣工。并于6月30日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
(十)组织保障方面。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鹰潭市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个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2 | 6 | 11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4 | 16 | 8 |
行政强制 | 1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92621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政府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2021年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局党委将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听取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切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全面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机构内部的保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在通过各种发布渠道公布政府信息时,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
附件:鹰潭市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