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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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致贵溪人民政府反应情况 | ||
内容 | 致贵溪市人民政府:我是被拆迁人祝兵桂,基于我家中粮车队1号拆迁引起的法律纠纷,当时,你们拆迁方让我们签字,但是我应当享有的补偿款至今没有拿到。目前,有一部分补偿款你们打给了我弟祝贵等,但是,祝贵等还没有给我,这个事情从法律来讲,你们也有责任,这一部分补偿款,你们应当督促祝贵等抓紧给我,我也不想与你们直接产生法律冲突。我并没有同意你们打给了我弟祝贵等。如果你们现在不管不问,包括我当初在拆迁中所受到的所有的不公正的遭遇,我会算旧账的一起提起法律程序,甚至会针对你们拆迁办,一起维权。我也有北京的律师的联系方式,我随时可以委托他们,针对整个拆迁项目一起进行法律维权。以上反映的情况,恳请政府部门领导尽快调查、核实,回复还我一个天理和公道,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和老百姓的权益不受侵害!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GXSXX20241100683 | 提交时间 | 2024-11-25 17:0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