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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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关问题 | ||
内容 | 公租房申请条件对于部分真正需要住房的居民不合理我家一家五口人在不到50平的房子里居住,家中两位70岁的老人,为了有个住的地方掏空了所有积蓄买了个老破小,其中一个老人患有前列腺癌,需要长期吃药治疗,本人在正规医院检查过,患有严重抑郁症,但是没钱根本不敢吃药治疗,现家里都住不开,好不容易看到可以申请公租房,但因为限制条件不能申请,现在不知道怎么办,只是想要一个可以居住的地方而已。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反映要求 | ||
办件编号 | SZXX20241102579 | 提交时间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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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该问题的详细答复,请在“我的办件查询”版块输入对应编号查询。 | ||
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鹰潭市住建局印发的《鹰潭市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鹰建字[2023]141号)。公租房保障对象为:在鹰潭市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5 平方米(含)且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倍(含);有一人以上拥有市区城镇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需有稳定的劳动关系及已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有固定经营地点、己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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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市住建局 | 答复时间 | 2024-11-18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