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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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鹰潭市灵活就业医保是否包含生育津贴 | ||
内容 | 鹰潭市个人交的灵活就业医保里面是否包含生育保险,生产后是否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要求是什么?明明是南昌市本级医保却无法直接在鹰潭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挂号使用,付款时显示医保移动支付仅支持市医保使用,是什么原因?南昌市本级职工医保如果转鹰潭市本级灵活就业医保需要如何操作,医保里面的个人余额是否会保留一并转移?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SZXX20241202628 | 提交时间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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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该问题的详细答复,请在“我的办件查询”版块输入对应编号查询。 | ||
答复内容 |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灵活就业包含生育险。 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鹰府办发(2019)38 号第二章 基金征缴和管理第四条 生育保险基金经审核确认后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 二、生产后是否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要看条件。 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鹰府办发(2019)38 号 第十一条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自愿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女职工连续缴费至生育时满一年以上(含合并实施前的生育保险缴费时限)且生育后(指办理生育待遇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参保女职工退休后生育的,可继续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男职工退休后,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参保女职工省外转入后连续缴费未满一年生育的,不享受生育待遇。 4.参保女职工省内因工作单位变更导致缴费不连续的,三个月内接续参保且缴费年限满一年以上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三、医保关系转移个帐余额可以转移。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单位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由单位为其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及居民等参保人员由个人申请办理。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第九条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核对相关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1、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划转的个人账户余额后,与业务档案匹配并核对个人账户转移金额,核对无误后可将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四、省内跨统筹区医保操作。 一是线上:支付宝-----赣服通-----医保专区----医保服务-----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二是线下:南昌市医保经办大厅或者鹰潭市医保经办大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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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4-12-19 |
附 件 |